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收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的通知》(X气领办〔201x〕132号)后,我市高度重视,XX副市长作出批示:“生态环境局结合十个专项行动,百日攻坚专题调度”。市大气办印发了《XX市“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环境污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和生态环境系统201x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完成”原则开展了“回头看”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函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一)高度重视,形成解决“散乱污”问题的合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整治,形成了抓“散乱污”企业整治不仅是治理大气污染、更是倒逼企业转型,实现企业跨越提升的共识,对推进“散乱污”企业“回头看”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各县市区均成立了专门的排查小组,明确了任务分工和工作标准,认真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
(二)深化“散乱污”企业日常巡查机制和电力协同治理机制。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日常检查巡查,通过电力部门提供的新增动力电用户明细,按图索骥查找隐藏的“散乱污”企业,同时在挥发性有机物环境执法帮扶行动中将“散乱污”企业排查列为重要检查内容,不断开展“回头看”以高强度执法,迫使“散乱污”企业失去生存空间。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我市针对“散乱污”企业“小型化”“家庭化”“作坊化隐蔽化”,难发现、难监管、易反弹的特点,组织各县市区逐乡(镇、街道)、逐村(居委会)、逐工业小区(工业大院)逐企业对201x年、201x年、201x年“散乱污”清单内企业和清单外新发现“散乱污”企业进行持续排查整治。同时,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提高排查效率和精准度。此外,发动基层群众力量,设立举报奖励机制,广泛收集线索,确保排查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三、分类施策、依法整治
根据排查结果,我市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分类处置。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达标的企业,引导其规范发展;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在整治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合法合规。同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形成强大震慑力。
四、强化督查、巩固成果
为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督查体系。市级层面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对各县市区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的督查机制,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长效管理、防止反弹
为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我市建立了一套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将“散乱污”企业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每个区域都有专人负责。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与电力、工商、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企业动态。三是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参与、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通过以上措施,我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整治成果,为建设美丽XX、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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