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一个先进典型,就是扬起一面旗帜,就是竖起一个标杆,就是确立一种导向。公安体制改革以来,新体制孕育新担当、激发新作为、树立新形象,涌现出了一批可学、可信、可敬的先进典型,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了学习了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激励广大民警职工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近日,某单位结合年度调研任务,派出专项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单位开展典型培树调研工作,形成了初步调研成果供上级决策参考借鉴。
一、调研基本情况
工作组先后深入x个单位、xx个基层所站调研。期间,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xx份,召开座谈会x场,xx名基层民警代表参加了座谈。
(一)问卷调查情况
调查问卷围绕“对典型培树工作的评价”和“对下步工作的建议”两方面设计了xx个题目。接受问卷调查的人群中,科级领导干部占比约xx%,普通民警占比约xx%。在工作评价方面,xx人认为典型培树工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占比约22%;xx人认为对典型的后续培养不够,占比约36%;xx人认为培树的典型生命力不强,占比约xx%;xx人认为“轮流做先进”“刻意拔高典型”等现象普遍存在,制约了典型培树工作,占比约xx%。在工作建议方面,xx人倾向从普通民警中选树典型,占比约xx%;xx人认为精于业务、工作勤恳、品格高尚,是典型优先具备的条件,占比约73%;xx人接受看得见成长轨迹、可亲可敬可爱可学的典型,占比约88%;xx人认为典型培养应注重岗位锻炼、日常指导、奖励激励,占比约xx%。从答卷结果来看,支队各级典型培树存在选树标准不明确、评选态度不端正、培养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民警期待接地气、品德好、能力强的身边典型,倾向于在日常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二、存在问题分析
通过深入调研,工作组发现当前典型培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树标准不统一
在调研过程中,许多基层民警反映,目前典型培树的标准不够明确,不同单位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单位侧重于业务能力,而有的单位则更看重政治素质和社会影响。这种标准的不统一导致了典型培树的随意性和主观性,难以形成广泛认可的先进典型。此外,部分单位在选树典型时过于追求“高大全”,忽视了基层民警的实际需求和心理感受,使得典型人物显得高不可攀,缺乏亲和力和感染力。
(二)评选过程不透明
典型培树的评选过程缺乏透明度,部分单位在推荐和评选典型时存在“暗箱操作”的现象。这不仅影响了典型培树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挫伤了一线民警的积极性。调研中,有xx%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在参与典型推荐时感到信息不对称,不知道评选的具体标准和程序,甚至有时会听到“内部指定”“关系户”等负面言论,严重影响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后续培养不到位
典型培树不仅仅是选出几个先进个人或集体,更重要的是通过典型带动整体,实现全警素质的提升。然而,调研发现,一些单位在典型培树后,后续的培养和管理措施跟不上,导致典型人物的成长空间受限,甚至出现“先进变落后”的现象。例如,有些典型被选树后,因为缺乏持续的关注和支持,逐渐失去了动力和方向,最终未能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同时,部分单位在奖励激励方面也存在不足,典型人物的待遇与贡献不成正比,难以形成良好的激励效应。
(四)典型生命力不强
典型培树的生命力在于其能否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发展。调研中,xx%的受访者认为,当前的典型培树工作存在“形式化”“表面化”的问题,一些典型虽然在短期内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缺乏长远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特别是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时,这些典型往往难以应对,无法成为真正的“领头羊”。此外,部分典型在被选树后,由于各种原因逐渐淡出公众视野,未能持续发挥影响力,导致典型培树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改进措施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工作组提出了以下几点改进措施建议,以期进一步优化典型培树工作,提升典型培树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一)明确选树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首先,应建立健全典型培树的标准体系,明确不同类型典型的选树条件和程序。标准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基层民警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选树的典型既有高度又有温度,既能体现公安工作的特点,又能贴近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时,要加强典型培树工作的公开透明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杜绝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增强典型培树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强化后续培养,促进全面发展
典型培树不应止步于评选阶段,而应注重后续的培养和管理,确保典型人物能够持续成长和发展。各单位要建立典型培树的长效机制,定期对典型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加强对典型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其成为公安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要注重典型的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支持,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激发其更大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三)注重实践效果,提升典型生命力
典型培树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动公安工作的创新发展,因此,必须注重典型的实践效果,确保其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各单位在选树典型时,要紧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选择那些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发展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要鼓励典型大胆创新,勇于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同时,要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展示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扩大典型的社会影响力,激发广大民警的学习热情和奋斗精神。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典型培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典型培树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保障措施。要建立健全典型培树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典型培树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典型培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典型培树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总之,典型培树是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弘扬正气、凝聚力量、推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真查找问题,积极整改落实,不断创新典型培树的方式方法,努力培育更多可学、可信、可敬的先进典型,为推动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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