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机构,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202x年《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印发以来,进一步理清了派驻机构的职能职责,进一步激发了派驻监督的活力。但就目前县级派驻纪检监察组运行情况看,仍然存在工作质量参差不齐,发挥作用不够显著,派驻机构人员业务能力不足、专业知识不够、监督方式滞后的问题。这就需要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认真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提供规范和保障。
一、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自县级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以来,县级纪委上收编制,聚焦主业,派驻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了“固定探头”作用,体现了派驻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派驻监督依然还存在“不清、不擅、不精、不范”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职责定位有待明晰。一是认识上存在偏差。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机构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履行监督责任不紧不实,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责任追究不够硬,导致压力传导不够,责任制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一些纪检监察组认为只要不发生腐败就守住了“责任田”,而缺乏对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监督。二是思想上出现懈怠。部分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是一些年纪较大的乡镇纪委书记调任,思想上认为从乡镇“进城”是组织的一种“福利”和“关照”,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认为在机关工作比乡镇工作清闲,可以歇一歇,还没开始履行监督职责,先给自己找好了借口;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年近退休,在工作上失去了热情,认为自己工龄长、年龄大,倚老卖老,开始养老,让派驻纪检监察组“非正常减员”。
(二)业务能力不足,专业素质亟待提升。一是业务培训不足。由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来源广泛,有的来自基层,有的来自其他部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加之培训机会有限,难以系统地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复杂问题时束手无策。二是知识结构单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多为法律、行政管理等专业背景,对于经济、金融、科技等领域的知识掌握不足,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监督环境。三是实践经验匮乏。新任纪检监察组成员缺乏实际工作经验,面对复杂案件时往往感到力不从心,难以有效开展监督工作。
(三)监督方式滞后,创新意识不强。一是监督手段单一。当前,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依赖传统的检查、谈话等方式进行监督,缺乏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信息化平台支持,难以实现精准监督。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虽然《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明确了派驻机构的职能职责,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仍存在不少空白点,如如何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如何处理复杂案件等,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南。三是监督效果不佳。由于监督方式滞后,加之监督对象的抵触情绪,导致监督效果不明显,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二、加强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为全面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效能,确保派驻监督真正发挥实效,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学习,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定期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警示大家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树立良好的形象,以实际行动赢得监督对象的信任和支持。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一是完善培训体系。建立常态化的业务培训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集中培训,邀请上级纪委监委领导和业务骨干授课,帮助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同时,鼓励和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二是丰富培训内容。除了常规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外,还要注重培养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的综合能力,如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三是加强实战演练。通过模拟办案、案例研讨等形式,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增强其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和信心。
(三)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能。一是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积极引进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效率。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工作流程,形成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同时,探索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四是注重结果运用。将监督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四)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一是严格选拔标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进入派驻纪检监察组,确保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加强梯队建设。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通过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方式,拓宽年轻干部的成长路径,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注入新鲜血液。三是关心关爱干部。建立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的激励保障机制,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良好形象。
总之,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监督职责。只有不断强化思想教育,提升业务能力,创新监督方式,优化队伍结构,才能确保派驻监督真正发挥实效,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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