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攻坚战的通知》精神,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县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着力破解涉黑涉恶线索上不来、已上来的线索核查迟缓等影响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瓶颈问题,按照省扫黑办要求,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为契机,以全面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和乱象为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掀起新一轮的线索摸排攻坚战。通过此次攻坚行动,力争在201x年底前,全县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和核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推进举措
从即日起至201x年2月底,在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范围内集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攻坚战,确保201x年1月31日前,新摸排出一批涉黑涉恶线索,且已受理的全部核查到位、全部反馈到位。
(一)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各乡(镇)党委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以排查和整治村“两委”干部涉黑涉恶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投入足够力量,逐村逐屯进行拉网式摸排,彻底摸清农村一线情况。坚决做到四个全面排查,即全面排查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数量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建议;全面排查换届难点村、城乡结合部、治安状况较差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村是否存在被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操控选举的问题;全面排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履职不力的村干部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的问题;全面排查村“两委”成员空缺情况并进行调整撤换。排查同时,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态度和决心,鼓励群众打消顾虑、敢于揭发检举,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注重效率质量、扎实做好线索核查工作。各乡(镇)党委要建立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周报制度,对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对不属于涉黑涉恶线索的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对属于涉黑涉恶的线索,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核查,确保每一条线索都能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对于重大、复杂的线索,要成立专门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确保核查工作的高效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建立健全线索核查反馈机制,确保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都有回应,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为确保此次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攻坚战取得实效,县委决定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副组长,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等相关领导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党委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党委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资源,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线索摸排、核查、打击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县委将把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和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党委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一)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各乡(镇)党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的相关文件精神,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同时,要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场所,广泛宣传涉黑涉恶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黑恶势力,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二)及时报道进展,树立正面典型。县委宣传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跟踪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于查处的重大案件,要在确保不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下,适时向社会公布,回应社会关切,彰显党和政府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同时,要加大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讲好“扫黑除恶”故事,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斗争成果
(一)健全制度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县委政法委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经验教训,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长效化。要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确保线索管理规范有序。要完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堵塞漏洞,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要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二)深化源头治理,铲除滋生土壤。各乡(镇)党委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分析涉黑涉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要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和帮扶转化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从源头上减少涉黑涉恶问题的发生。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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