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严明党的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
同志们:
生活纪律作为党的六大纪律之一,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规定的违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违背公序良俗等。新修订的《条例》增写了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与时俱进地对党员网络言行进行了规范和约束。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修身正己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强调“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着眼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了生活纪律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锤炼道德品行,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以更好地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这就要求每一名党员在生活中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
党员的生活作风不仅关系到个人形象,更直接影响到党的形象和威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措施,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党员干部在生活作风上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党员干部沉迷于灯红酒绿,追求奢侈享受;有的党员干部在家庭生活中不负责任,导致家庭矛盾频发;有的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发表不当言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破坏了党的形象,也削弱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加强生活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为了进一步强化生活纪律,我们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通过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其次,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活纪律的监督机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再次,要加大惩处力度,对于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通过严厉的惩处,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最后,要加强典型引领,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争当先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注重将生活纪律融入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家庭生活中,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家庭美德,传承良好家风,教育引导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在社会交往中,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党的形象,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在网络空间中,党员干部要文明上网,理性发声,不传播谣言,不发表不当言论,积极传递正能量。通过这些具体行动,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人格魅力,成为人民群众信赖和尊重的好干部。
此外,我们还要注重将生活纪律与工作纪律紧密结合,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党员干部不仅要严格遵守生活纪律,还要在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廉洁从政、勤勉尽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为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生活纪律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常抓不懈,不断巩固和发展作风建设成果。
总之,严明党的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是每一名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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