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1x年案件评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开展全国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为契机,以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季度创佳评差、典型案件评查剖析为抓手,严格规范案件质量评查的内容和程序,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业绩考核评价的工作衔接机制,切实形成权责统一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妥善解决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作为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执法错误、瑕疵问题和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的发生,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奋力追赶超越、保障“三个xx”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评查重点
1、县法院办结的案件,重点是当事人申诉反映、申请再审的案件;县检察机关办结的案件,重点是当事人信访控告、请求法律监督的案件;县公安机关办结的案件,重点是当事人投诉举报、申请复议的案件。这些案件往往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一旦处理不当,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对于此类案件的评查,不仅要从法律角度出发,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法律规定,更要从人文关怀的角度,考虑当事人的感受和社会的反响,力求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201x年以来本部门发生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重点是申诉材料中无法作出判断的、书面审查无法查清问题的、可能是错案或重大瑕疵的案件。这类案件往往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敏感性,需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还原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归属,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同时,对于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案件,要勇于面对问题,敢于纠正错误,坚决杜绝因怕担责任而掩盖事实的行为,确保司法公正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
3、群众反映强烈、政法委批办交办、执法监督员反映的案件以及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中需要评查的案件,重点是媒体网络曝光、社会关注、涉及产权保护、投资环境、涉农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等方面的案件。这些案件往往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处理不当可能会对政府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在评查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树立司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4、政法各部门根据实际认为需要进行评查的其它案件。除了上述重点案件外,各政法部门还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主动发现并评查其他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提高执法司法的质量和水平。
三、标准程序
(一)评查标准。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事实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办案效果是否突出,以案释法是否及时有效,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这些都是衡量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具体来说,证据是认定事实的基础,必须客观真实、来源合法、形式完备;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必须清晰明了、无遗漏、无矛盾;法律适用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必须准确无误、合情合理;办案程序是保障当事人权利的保障,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通;法律文书是展示办案成果的载体,必须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表述准确;办案效果是检验办案质量的最终标准,必须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以案释法是提升公众法治意识的有效途径,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办案人员的行为是执法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体现,必须严守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评查程序。为了确保案件评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们制定了以下评查程序:首先,由各政法部门根据评查范围和标准,初步筛选出需要评查的案件,并将案件材料报送至评查小组;其次,评查小组对报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正式评查的案件名单;再次,评查小组组织专家对正式评查的案件进行详细评审,形成初步评查意见;最后,评查小组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评查结果,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反馈,必要时提出整改建议。在整个评查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确保评查结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四、组织实施
为确保201x年案件评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案件评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查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政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落实。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评查工作有人管、有人做;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与评查工作,不断提高评查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案件评查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评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评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政法部门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通过扎实有效的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坚持问题导向。案件评查工作的核心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政法部门要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露问题,善于解决问题,通过评查工作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要注重从个案中发现普遍性问题,从普遍性问题中查找深层次原因,从深层次原因中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结果运用。评查结果是衡量执法司法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的重要手段。各政法部门要认真对待评查结果,将其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作为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对于评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注重宣传引导。案件评查工作不仅是一项业务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政法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评查工作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注重以案释法,通过公开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201x年的案件评查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政法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评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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