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区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创城”标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x年8月14日至201x年9月13日集中开展城区环境容貌“脏乱”整治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针对城区环境容貌“脏乱”情况,环境卫生、店外经营、牌匾广告、户外摊点、车辆停放、园林绿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城区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任务。通过此次整治活动,力求达到城区环境面貌显著改善,市民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创建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创新环卫管理方式,加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一是全面治脏,净化城区环境。创新环卫管理模式,划分环卫责任区域,落实责任制,实行环境卫生全覆盖,主城区实现24小时保洁。主干街道机械化清扫实现快车道、慢车道全覆盖。环卫清扫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清扫模式,道路两旁可视范围城区30米、次城区50米无漂浮垃圾。清除道路两侧、大世界片区、集贸市场、立交桥、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灭卫生死角。
二是加强公共厕所、中转站等公共场所的环境管理,确保场所内部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定期对公共厕所进行清洁消毒,保证设施完好,无异味;中转站每日清理,避免垃圾堆积,减少环境污染。
三是强化县城道路洒水降尘。洒水车、洗扫车、雾炮车满负荷作业,强化扬尘治理效果。根据天气变化调整洒水频次,确保路面湿润,减少扬尘污染。
四是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与沿街门店逐户签订责任书,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严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倒、乱运行为,规范垃圾管理秩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等方式,提高商户和居民的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开展义务劳动日活动,组织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城区主要街道环境卫生大扫除,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和公共意识。通过定期组织志愿者参与清扫活动,不仅能够有效改善环境卫生,还能增进市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住建局 协助单位:政府督查室 桑园镇 工商局
(二)因“路”而异、分类管理,加强店外经营专项整治,实现全部入店
一是规范店外经营行为。对于不同类型的街道,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确保所有经营活动均在店内进行。对于商业繁华地段,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劝导违规经营者整改;对于背街小巷,重点打击占道经营现象,恢复道路畅通。同时,鼓励商家合理利用店铺内部空间,优化商品布局,提高服务质量,吸引顾客进店消费。
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联合工商、城管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增强商户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同时,开展优秀商户评选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行业自律。
牵头单位:工商局 协助单位:城管局 市场监管局
(三)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升城市形象
一是清理违规广告牌匾。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广告牌匾,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新建广告设施的审批管理,确保其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
二是优化广告布局。结合城市功能区划,科学规划户外广告设置区域,合理安排广告数量和类型,避免视觉污染。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制作广告,提升广告艺术性和观赏性,美化城市环境。
三是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督促广告设置单位定期检查维护设施,及时修复破损、褪色等问题,保持广告设施整洁美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城管局 协助单位:市场监管局 文化旅游局
(四)整顿户外摊点,保障市容整洁
一是取缔非法摊点。对占用人行道、绿地等公共空间的非法摊点坚决予以取缔,恢复公共空间功能。对于流动摊贩,引导其进入指定市场或临时摊位经营,规范经营行为。
二是优化市场布局。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农贸市场、夜市等经营场所,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加强对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功能。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市场内外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确保市民饮食安全。
牵头单位:城管局 协助单位:市场监管局 公安局
(五)规范车辆停放,缓解交通拥堵
一是完善停车设施建设。加快停车场建设步伐,增加停车泊位供给,缓解停车难问题。在人口密集区域增设临时停车点,方便市民短暂停留。同时,推广智能停车系统,提高停车效率。
二是严格执法管理。加强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占用消防通道、人行横道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通过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全天候监管,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倡导绿色出行。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绿色出行理念,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骑行自行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减轻道路交通压力。同时,优化公交线路布局,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共交通。
牵头单位:公安局 协助单位:交通运输局 城管局
(六)加强园林绿化,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一是提升绿化水平。结合城市绿化规划,加大绿化投入,增加公园绿地面积,提升城市绿视率。注重植物配置的多样性,营造四季常青、花木繁茂的城市景观。同时,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二是推进立体绿化。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小区实施屋顶绿化、墙面绿化等立体绿化项目,拓展城市绿化空间。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绿化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养护管理。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修剪树木、浇灌花草,保持绿化设施良好状态。加强对绿化带、草坪等公共绿地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绿化问题,确保绿化效果持久稳定。
牵头单位:园林局 协助单位:住建局 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要将城区环境容貌“脏乱”整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
(四)广泛动员参与。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和成效,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组织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区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协同推进。各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格按照“创城”标准和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整治任务高标准完成。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采取有力措施,彻底解决问题。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法,不断提升整治工作水平。
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城区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做好做实,为建设美丽宜居的新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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