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帮扶贫困残疾人的社会捐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xx]76号),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帮扶贫困残疾人,单位捐助100元、个人捐助1元的社会募捐活动。现就募捐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我区现有残疾人2.4万多人,约占总人口的3.46%。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的关心帮助下,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是,目前我区残疾人贫困面较大,全区现有贫困残疾人1564人,其中特困残疾人1021人。仍有部分残疾人基本生活来源全靠政府救济及亲邻援助,以老养小的现象不少,这些人一旦老者失去生活维持能力,残疾人生活即无依托。而且大部分残疾人在康复治病、生活自理、住房安居、求学教育、劳动培训、就业脱贫等诸多方面亟待扶助。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如何让贫困残疾人脱贫,是当前政府和社会必需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开展此项活动,旨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爱和帮扶更多的贫困残疾人,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共享社会文明的成果,培育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
此次社会募捐活动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强的工作,要把它当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十项民心工程扶残济困项目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区、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募捐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残联要切实承担募捐工作的具体事务,根据募捐对象和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接收工作。
三、募捐对象
(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全民、集体、私营、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干部、职工或管理者;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三)城乡广大群众;
(四)学校师生;
(五)驻澄部队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
四、募捐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募捐活动将采取自愿原则,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不同的捐赠方式,包括现金捐款、物资捐赠等。为确保募捐活动有序进行,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x月x日—x月x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性,报道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增强社会各界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同时,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募捐活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2. 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x月x日—x月x日):各镇(街道)、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募捐计划,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募捐活动顺利开展。期间,区残联将定期检查指导,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3. 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x月x日—x月x日):对募捐活动进行全面总结,统计捐赠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募捐结果,接受监督。
五、资金管理与使用
为确保募捐资金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成立由区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资金监管小组,负责募捐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所有募捐款项将统一存入指定账户,实行专项管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主要用于贫困残疾人的生活救助、医疗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扶持等方面。每笔支出均需经过严格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同时,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募捐活动,将其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度和支持度。通过典型事例的报道,激发公众的爱心和责任感,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3. 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区残联要加强对募捐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募捐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募捐活动正常开展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4. 注重总结,推广经验。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炼成功做法,为今后类似活动提供借鉴。同时,对活动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弘扬正能量,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七、预期目标
通过本次募捐活动,预计能够筹集到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活条件,减轻其经济负担。同时,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升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此外,活动还将有力推动我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更加和谐友爱的社会环境。
总之,开展帮扶贫困残疾人社会募捐活动,不仅是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与帮助,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我们坚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此次活动定能取得圆满成功,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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