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后,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有食品、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认证认可、网络交易监管、企业信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标准化和计量管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多达十余个业务工作条线。随着市场监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市场监管的复杂性更加突出,市场监管压力也随之骤增。改革要求市场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我们应该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超前布局、力争主动,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市场监管部门要学会和善于运用大数据技术,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实现精准监管、审慎监管、智慧监管和综合监管。不断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智能化监管和大数据应用监管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就是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大数据运用于市场监管,有助于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科学化、精准化、高效化、专业化市场监管新格局,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从而在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中切实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作用。
一、基于大数据市场监管的必要性分析
首先是检查整治的需要,各业务条线的上级业务行政机关及地方政府和地方各相关部门(如环保、应急、商务等)下发的各类监管检查、专项整治的文件和地方各部门要求配合检查的工作逐年增多,基层人员工作负担和履职风险也随之不断加大。由于基层分局事务多、人员少、任务重,在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时,往往是疲于应付,对检查监管事项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很难做到查实、查深、查全,对要求报送的各类排查统计报表数据大都也只是估算值、判断数,从报送的工作小结内容来看,多是应付交差,未见实际举措。其次是整合资源的需要,市场监管的证照数据分散单一,如营业执照、许可证等信息分布在不同的系统中,难以形成有效的数据链,导致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影响了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此外,传统的人工审核方式不仅耗时耗力,而且容易出错,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主体和复杂的市场环境需求。
二、大数据在市场监管中的应用现状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数据技术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应用逐渐深化,为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一方面,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实现了各类市场监管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高了数据的可用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智能分析,发现潜在的风险点和违规行为,为监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例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通过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能够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面,通过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实现药品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在网络交易监管方面,通过监测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商品信息和服务评价,可以有效打击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大数据推动市场监管创新的具体路径
(一)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数据采集体系
为了更好地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市场监管效能,首先需要建立健全数据采集机制,确保数据来源广泛、真实可靠。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或备忘录等方式,明确数据交换的标准和流程,实现跨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二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扩大数据采集范围,提高数据采集效率。三是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数据共建共享,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数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优化数据分析模型,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在积累了大量数据的基础上,如何有效地利用这些数据成为关键。为此,需要不断优化数据分析模型,提高数据处理能力和智能化水平。一是加强对行业特点的研究,结合不同行业的监管需求,开发针对性强的数据分析工具和算法。二是引入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先进技术,提高数据处理速度和精度,实现对市场行为的动态监测和预警。三是注重用户体验设计,简化操作流程,降低使用门槛,使广大基层执法人员能够轻松掌握并熟练应用。
(三)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
随着大数据技术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广泛应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问题日益凸显。为此,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一是加快制定和完善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明确不同类型数据的收集、存储、传输和使用规则。二是强化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规范个人信息收集、使用、保护等各个环节的操作,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
四、大数据背景下市场监管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建议
尽管大数据技术为市场监管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数据质量问题、数据孤岛现象、数据安全风险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大数据发展战略。各级政府应将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支持政策。同时,加强与国际接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我国大数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水平。
二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破数据壁垒。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制约数据共享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健全数据标准体系,促进数据互联互通,提高数据利用率。
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人才是大数据发展的第一资源。应加大对大数据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校企合作、国际合作等多种方式,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提高人才供给能力。同时,重视现有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提升其数据素养和技能水平。
四是强化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健全大数据法律法规体系,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我国在全球大数据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总之,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紧紧抓住数字化转型的历史机遇,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服务民生为导向,积极探索大数据在市场监管中的应用实践,努力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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