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攻坚大会,主要任务是通报“创文”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形势、查找差距,明确要求、增添措施,压实责任、合力攻坚,确保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顺利通过国家综合测评,实现“四项创建”首战告捷。刚才,我们观看了6月份邀请第三方测评机构组织开展的测评视频,张华同志通报了前段工作情况、对下步工作作了部署安排,县文明办等4个部门、单位发了言;昨天,我和张华、李中华同志一道,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查看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总体上讲,前段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行动积极,措施有力,创建成效开始显现,特别是近期创建工作逐步发力、效果日渐明显。但是,存在的问题很突出,主要是:创建氛围不浓、创建工作不实、创建死角多、局部领域行业地区问题严重。下面,为确保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顺利通过、取得成功,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定创建工作信心和决心
全国文明城市是综合评价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是衡量城市核心竞争力和综合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城市创建中最具价值的品牌。就某某而言,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既是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完成“四项创建”目标的具体要求,也是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居民素质的重要载体。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政治任务、也是民生工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咬定目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创建目标。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城市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创建为引领,深入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内容形式、方式方法等创新,不断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形象,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倾斜和支持力度的加大,我县在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先进地区相比,我们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公共服务、市民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特别是在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过程中,一些部门和单位的认识还不够到位,行动不够迅速,措施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也制约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决心,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聚焦重点,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标准高。我们要紧紧围绕创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施策,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基础,也是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硬指标。我们要进一步加快城市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承载力。同时,要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在建设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确保各项工程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二是优化城市环境。良好的城市环境是提升城市形象、吸引投资的重要因素。我们要持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投入,确保城市干净整洁、美观大方。要加强对城市河道、公园绿地、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营造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此外,还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三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城市管理是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关键环节。我们要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数字化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效能。要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城市秩序。要加强市民素质教育,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是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志愿服务等活动,树立良好社会风尚。要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要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压实责任,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主动担当,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将把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广泛动员,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我们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市民的参与热情。
二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注重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能量,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是发动群众参与。人民群众是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主体。我们要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和建议的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实惠。
同志们,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创建任务,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的新某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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