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创建办《关于印发<202x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助力全市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先行先试、走在前作表率,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化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和商务领域企业牢固树立“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切实增强“五个认同”思想认识,为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创建,在争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好样板上显担当、有作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x年XX月
三、活动主题
积极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倾力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好样板,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创建排头兵。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科室要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宣传载体,广泛宣传以“十二个必须”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阐释“四个与共”“四个必然要求”“四对重大关系”等深刻内涵。积极参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切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常态化、制度化。
(二)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讲好民族团结故事,传播民族团结声音,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组织编写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手册,发放至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等,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团结进步的认识和支持度。同时,结合“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如文艺演出、书画展览、演讲比赛等,展示各民族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
(三)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其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学校教育中,将民族团结教育作为重要内容,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增强员工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和指导各民族村寨、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各族群众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推动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常态长效。
(五)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保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加大对侵犯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民族事务治理机制,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促进各民族在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鼓励和支持各民族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共同维护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七)加强对外宣传和交流。充分利用各种国际会议、论坛等平台,积极宣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经验做法和显著成效,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形象。加强与国内外友好城市的交流合作,借鉴吸收先进的民族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水平和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策划、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二)注重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注重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意义和成功经验,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
(四)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力争在202x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进一步深化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的认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创建排头兵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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