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税务局充分发挥纪检部门职能作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在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基础上,不断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队伍工作作风、税收工作流程等的监督管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监督执纪,让纪律规矩严起来。严格落实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让各级税务部门、广大税务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一是以执纪问责的决心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通过诫勉谈话等形式,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问责越严的强烈信号。各基层单位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X大项XX小项内容进行交叉互查,对发现的问题通报整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是以制度规矩的约束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修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税务系统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市局差旅费管理相关办法X项,从工作流程、审核把关、工作职责、纪律要求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强化纪律约束。三是以日常监督和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将XX大精神编发中心组学习专刊,印发全系统深入学习,聘请专家举办专题职务犯罪预防、廉洁从税、杜绝酒驾醉驾等专题讲座,累计利用家庭助廉微信群发送廉政提醒XXX多次、开展节前廉政谈话XXXX多人次,让广大税务干部提高警惕意识、不碰廉洁红线。
二、强化政治监督,把“两个责任”扛起来。及时发挥纪检部门建议、督促、提醒作用,推动各级税务部门党委认真履责,助力管党治党各项责任落实落细。一是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提醒明责。召开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全市税务系统纪检组长述责述廉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充分运用参与决策、请示报告、建言献策等方式,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压实各级责任。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情况,确保责任传导到位、压力传递到底。对于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健全考核机制,促进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评价体系,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三、优化作风效能,使干部队伍强起来。始终坚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不断优化干部队伍作风效能。一是深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氛围。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税务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分享等多种方式,不断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把握,确保广大税务干部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围绕税收征管改革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提升税务干部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通过举办培训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广泛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同时,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税收征管和服务效率。三是严格考核评价,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通过实施分类考核、动态管理,激励广大税务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勇于担当作为,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和追梦人。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树立鲜明导向;对工作懈怠、业绩不佳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查找问题、改进不足,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
四、规范权力运行,促进行政执法严起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制度体系,确保有法可依。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税收征管、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别是针对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制定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执法风险。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素质。将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纳入常态化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税务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讲座、执法资格考试等活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同时,积极开展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实践活动,帮助税务干部熟练掌握执法程序和技巧,提高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三是强化监督制约,保障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开投诉电话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指南、处罚决定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实起来。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着力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结合。一是深化源头治理,筑牢防腐堤坝。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深入剖析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例如,在重大项目审批、大宗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阳光操作,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权力制衡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片、阅读忏悔录等形式,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税务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定期组织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弘扬清风正气,培育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监督体系,形成强大合力。整合各方资源,构建多维度、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实现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巡视巡察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力量,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注重成果运用,巩固反腐成效。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通过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等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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