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市委、市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决定开展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圆满完成巡察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学习再深入、认识再深化、站位再提高
脱贫攻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所在。脱贫工作讲的是政治、干的是民生、体现的是大局、反映的是党性;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是重要使命、是政治责任,立的是军令状。(立军令状,贵在自我加压、不留后路,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立军令状是有极大风险的,因为军中无戏言,立下军令状白纸黑字那是要兑现的!《三国演义》中,马谡为守街亭立下军令状,后街亭失守,诸葛亮不得不军法处置。这就是有名的历史故事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当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到了决战决胜的冲刺阶段,我们必须把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准、作为必须抓好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任务,首先要解决的是思想认识问题,全体巡察干部要在学习上再深入、认识上再深化、站位上再提高。
第一,充分认识脱贫攻坚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提升到关于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发展道路和国家形象的战略位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县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明确提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x年与全市、全省、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这是向中央、省委、市委立下的军令状,也是向全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不仅是经济任务,更是政治任务,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只有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我们才能真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扎实的作风,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就没有正确的行动方向。近年来,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不仅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也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这些政策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将理论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同时,要结合我县实际,深入研究如何将中央的政策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我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在巡察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脱贫攻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巡察工作作为监督的重要手段,肩负着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督促整改、促进发展的重任。全体巡察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不仅仅是对工作的检查,更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考验。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担当作为,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务求实效
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要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具体来说,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第一,聚焦政策落实情况。脱贫攻坚政策的落实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前提。巡察组要深入基层,认真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是否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是否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政策落实打折扣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同时,要重点关注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严查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第二,聚焦干部作风。干部作风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工作的成效。巡察组要深入了解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表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对于发现的作风问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要注重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
第三,聚焦群众满意度。脱贫攻坚的最终目的是让贫困群众过上好日子。巡察组要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心声,了解群众的真实需求,检查扶贫项目是否真正惠及贫困群众,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如何。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解决,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妥善处理。同时,要注重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组织保障、严格纪律要求、确保巡察质量
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加强组织保障,严格纪律要求,确保巡察工作高质量完成。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等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巡察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推进。
第二,严格纪律要求。巡察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不搞特殊化,不增加基层负担。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不隐瞒、不夸大、不歪曲事实。要严格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巡察工作秘密。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三,加强队伍建设。巡察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巡察队伍。县委要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巡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注重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干部充实到巡察队伍中来,确保巡察工作有人干、干得好。同时,要关心巡察干部的成长进步,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同志们,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巡察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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