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博范文网 首页

201x年某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2024-12-22 华博范文网

  近年来,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条例,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基本情况

  (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情况

  《人民调解法》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十四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截止201x年11月底(以下数据均以此为截止时间),全区有人民调解组织16495个,人民调解员73458人。

  人民调解组织在嘎查、村、居(社区)和苏木、乡镇、街道实现全覆盖。全区共有11073个行政嘎查村,已设立村民调解委员会11497个,占应设立数的103%;有2198个居民委员会,已设立居民调解委员会2140个,占应设立数的97%;有778个苏木、乡镇,已设立苏木、乡镇调解委员会837个,占应设立数的107%;有243个街道,已设立街道调解委员会289个,占应设立数的119%;设立企业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737个,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调委会为995个。

  表 1 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构成情况

  | 调委会总数(个) | 调委会类型 | 数量(个) | 占调委会总数比例情况(%) |

  |------------------|-------------|------------|---------------------------|

  | 16495 | 嘎查村(居)调委会数 | 13637 | 82.7 |

  | | 苏木乡镇(街道)调委会数 | 1126 | 6.8 |

  | | 企事业单位调委会数 | 737 | 4.5 |

  | |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调委会数 | 995 | 6 |

  2. 主要行业和专业领域建立落实人民调解组织。全区共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174个,涵盖了医疗、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这些行业性和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设立,不仅填补了特定领域的空白,也提高了调解的专业化水平,使得调解工作更加高效、精准。例如,在医疗纠纷方面,通过设立专门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减少了医患矛盾,促进了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在劳动争议领域,调解组织的介入也大大降低了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数量,为企业和劳动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成本。

  (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情况

  人民调解员队伍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核心力量。近年来,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升调解员的素质和能力。截至201x年底,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员73458人,其中专职调解员5678人,兼职调解员67780人。为了确保调解员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同时,还建立了调解员考核评价机制,对表现优秀的调解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的调解员进行调整,确保了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在队伍建设过程中,全区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典型。例如,某市成立了“金牌调解员工作室”,邀请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担任导师,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培养了一批年轻的调解骨干;某县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了专业的第三方调解机构,进一步充实了调解员队伍。这些创新举措不仅提升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工作机制与运行模式

  (一)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为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规则》、《人民调解案件登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文书格式等内容,确保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别是在调解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方面,各地严格执行《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每一份调解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全区还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有效衔接机制。通过与法院系统的密切合作,实现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增强了调解结果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例如,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具体流程和时限要求,大大提高了调解协议的执行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创新工作模式,提升服务水平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多样。为此,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服务水平。一方面,积极推广“互联网+人民调解”新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调解渠道。例如,某市开发了“智慧调解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APP在线申请调解、提交证据材料,调解员也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远程调解,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作用,构建多元化解纷机制。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形成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补充的“三调联动”格局,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和效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为增强全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意义和成效。例如,某地电视台开设了“人民调解在身边”专题栏目,每周播出一期,介绍当地调解工作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受到了观众的热烈欢迎。二是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开展人民调解知识普及讲座和咨询活动,帮助群众了解人民调解的优势和作用。三是通过评选表彰“最美调解员”等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这些宣传举措不仅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也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

  近年来,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据统计,201x年全区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5万余件,成功调解23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2%以上。特别是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如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邻里纠纷等,人民调解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例如,在某市的一次大型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由于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一度出现了群众上访的情况。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迅速启动人民调解机制,组织调解员深入现场,耐心细致地做群众工作,最终成功化解了矛盾,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社会和谐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

  通过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得到了进一步巩固。一方面,人民调解作为一种非对抗性的纠纷解决方式,能够有效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促进双方达成共识,避免矛盾升级。另一方面,人民调解工作注重源头治理,通过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社会矛盾,预防了大量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例如,在某县的一起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中,调解员提前介入,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不仅解决了农民工的实际困难,还避免了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了当地的和谐稳定。

  (三)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通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特别是在一些民生领域,如物业管理、邻里关系等方面,人民调解工作更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在某小区的一起物业纠纷中,调解员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使物业公司和业主达成了和解协议,改善了小区的居住环境,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四、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尽管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部分地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地区,调解组织的覆盖面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部分调解员缺乏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影响了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不高,选择调解的积极性不够。四是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不足,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这些问题,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人员、经费、场地等基本保障到位,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

  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优化队伍结构,适当增加专职调解员的比例,鼓励更多的法律专业人士加入调解员队伍,充实调解力量。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调解员给予表彰奖励,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深化改革创新,拓展服务领域

  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继续推进“互联网+人民调解”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造智能化、便捷化的调解服务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申请调解。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调解方式的衔接配合,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注重总结提炼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继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的意义、优势和成效,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和公信力。一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开设专栏、专题节目,集中报道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扩大社会影响。二是借助新媒体平台,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人民调解工作动态,增强互动性和参与度。三是结合普法宣传,深入基层开展人民调解知识普及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并支持人民调解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调解的良好氛围。

  总之,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