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上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抓好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是我们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重大政治任务。下面,我结合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谈三点思考和体会。
一是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精髓要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大部署和制度安排,对于党和国家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把全会精神落到实处,首先要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精髓要义,厘清其中所蕴含的逻辑理路。在党的建设历史上,历届六中全会都占据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次全会也是如此,这次全会主题是全面从严治党,研究部署了全面从严治党一系列重大问题,标志着我们党的建设迈上新的里程,同时也标志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基本形成。这段时期,大家都有所感受,党中央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态度鲜明、思路清晰,打出了一系列的组合拳,综合起来,就是惩治、教育、修规三管齐下,做到了惩治一批、教育一片、管住全体。惩治一批就是集中公开宣判了一批省部级高官。教育一片就是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间播出《永远在路上》专题片,营造出了浓厚氛围。管住全体就是六中全会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了党内监督条例,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系统的党内法规体系。可以说,六中全会既是对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就的总检阅,又是对未来新形势下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的总部署,更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新赶考开辟新篇章的总动员。纪检机关作为管党治党重要力量、监督执纪的专责机关,我们要深入学习了六中全会精神,准确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内涵要求,把握正确方向,踩着不变步伐,一步一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二是必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不仅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他们的一种爱护和保护。通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可以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避免一些干部因犯错而失去为党和人民事业服务的机会。具体来说,“四种形态”包括: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这“四种形态”的实施,旨在实现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微杜渐,确保队伍纯洁。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纪检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同时,还要注重教育引导,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使他们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此外,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来。可以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线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总之,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执纪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必须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健全完善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起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这些制度不仅明确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和要求,还对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程序和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形成了覆盖全面、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
为了确保这些制度能够真正落地生根,我们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这些制度,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制度,树立良好的榜样形象。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问责,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此外,还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不断完善和创新制度,使其更加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更好地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针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透明审批流程等措施,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整合分散的监督力量,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建立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能,增强监督合力。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
3.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身上。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党建述职评议等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改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条件,提升服务水平,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4.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要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使好的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综上所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为我们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方向和路径。作为纪检机关,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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