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研究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现状,20xx年x月,在市政协副主席的带领下,由市政协经科委、调研室,市委政研室和市农经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深入到xx、xx、xx等县(市)开展调研,并赴xx市、哈尔滨市、佳木斯市等地学习考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的经验作法,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此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市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小规模家庭经营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最主要方式。近几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城乡居民消费升级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推进,市委、市政府通过加强土地流转,加快科技投入,加大政策落实等项措施,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具有较大经营规模、较好物质装备和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公司、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正在成为我市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体。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由农村种养大户或经营能手创办合作社,实现“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发展模式。目前,全市共有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农机服务等农民专业合作社xx户,其中,种植业合作社xx户,养殖业合作社xx户,农机专业合作社xx户,其它专业合作社xx户。专业大户主要是以熟悉农业种植技术并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的一种经营模式。近几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大量的农民离家从事第二、三产业,他们将土地流转给有经验和技术的专业大户进行集中管理,从而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益。据统计,截至20xx年底,全市共有专业大户xx户,流转土地面积达到xx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xx%。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我市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单位,通过租赁、转包等方式获取较大规模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的农业经营实体。与传统的小农户相比,家庭农场具有更强的资金实力和技术支持,能够更好地应用现代农业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截至20xx年底,全市共有家庭农场xx个,经营土地面积达xx万亩,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经营面积超过xx亩。这些家庭农场不仅在农业生产上取得了显著成效,还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土地股份公司是一种新型的土地流转形式,它通过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份,形成公司制的企业法人,实现了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这种模式不仅解决了土地分散经营的问题,还为农民提供了稳定的收益保障。自20xx年以来,我市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公司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了xx家土地股份公司,涉及土地面积xx万亩,惠及农户xx万户。这些公司在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龙头企业是连接农业生产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它们通过订单农业、合同农业等形式,与农民建立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了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拓展市场渠道,提高产品附加值。截至20xx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农业龙头企业xx家,其中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xx家。这些企业在农产品加工、销售以及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政策引导,完善制度保障
为了更好地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设,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土地流转程序,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三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覆盖面,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四是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通过上述措施,有效地激发了各类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推进。
(二)创新经营模式,提升经营效益
在实践中,各地根据自身特点不断创新经营模式,探索出了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例如,一些地区推行“合作社+农户”模式,由合作社统一采购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服务、组织产品销售,使农户享受到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另一些地方则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通过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订单合同,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既保证了产品质量,又稳定了销售渠道;还有一些地方探索“互联网+农业”模式,借助电商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这些创新举措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
(三)加强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现代农业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市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一方面,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引进推广适合本地条件的新品种、新技术,不断提高农作物单产水平和品质;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精准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功能,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此外,还注重培养高素质农业科技人才,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四)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农村改革是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潜力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中央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一是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集体资产所有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二是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三是积极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盘活闲置农房资源,促进乡村产业发展。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激活了农村要素活力,增强了农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尽管我市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偏小、实力不强,难以适应市场竞争需求;二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难以满足新型经营主体多样化的需求;三是农业科技含量不高,制约了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四是农村人才短缺,影响了农业转型升级的步伐。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优化营商环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造良好发展条件。一是增加财政投入,设立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二是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新型经营主体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缓解其资金压力;三是落实税收优惠,减轻新型经营主体负担,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基层农业服务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工作条件,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生产托管、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等服务环节,形成多元化服务格局;三是搭建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气象灾害预警等,帮助新型经营主体科学决策、规避风险。
(三)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不断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一是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科研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新品种、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三是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讲座等形式,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科技素质和创新能力。
(四)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必须高度重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充实农村人才队伍;二是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职业农民队伍;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农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奖励,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总之,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们要充分认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努力开创我市农业现代化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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