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新阶段xx市xx区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建成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提供法治保障。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建设,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会议精神,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二)科学编制五年实施方案。认真总结xx市xx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x-2025年)》,深入调研,系统谋划,及时制定《xx市xx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x-2025年)》,为下阶段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好“路线图”和“时间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对照示范建设指标体系查漏补缺,打造特色亮点,做好“全国示范地区回访抽查”迎检工作。参加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省级示范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压紧第一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适时开展法治督察。〔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建立健全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确保立法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确保政策文件符合法律要求。〔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
(三)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现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级有关部门〕
三、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级,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增强乡镇(街道)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区编办、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有据可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标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监督作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级有关部门〕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级有关部门〕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及时发布重要政策信息,解读政策内容,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级有关部门〕
(三)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级有关部门〕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提高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级有关部门〕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提高办案效率。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级有关部门〕
(三)深化信访工作改革。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访事项督查督办。推广网上信访,方便群众表达诉求。依法打击信访违法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级有关部门〕
六、全面提升公务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公务员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
(二)完善法治能力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树立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
(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的作用。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和理论研究
(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
(二)深化法治政府理论研究。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探索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创新,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
八、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级有关部门〕
(二)强化经费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级有关部门〕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素质法治人才,充实法治工作力量。加强法治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
通过以上措施,xx市xx区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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