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关于印发靖宇县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靖办发〔20xx〕4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彻底纠正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决定10月至12月,在教育系统内以严和实的精神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教育系统基层干部。
(二)整治重点:主要包括“四个集中整治”,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问题;2. 整治基层干部乱作为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3. 整治基层干部贪腐谋私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问题;4. 整治基层干部执法不公问题,重点是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二、责任主体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局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局党委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局直单位及各学校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开展活动,局直单位及各学校党支部承担直接责任。通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局党委将定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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