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XX县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精神以及省、市纪委的具体工作部署,聚焦核心职责,对扶贫领域实施精准监督、执纪和问责,以“零容忍”的坚定态度,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纪律支持。现将相关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强化督查督办力度。为了确保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县纪委积极构建了包括群众来访、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网络举报以及领导干部接待日在内的多元化举报体系,同时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合作,特别是邀请了扶贫办、民政局、农业局、财政局等涉及农村事务的部门加入,通过多种途径收集扶贫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进行细致的分析评估,建立详细的问题清单,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每一条线索都能得到有效处理。严格执行督查督办机制,对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县纪委采取即收即办的方式,给予优先处理,并直接介入调查;而对于县级领导交办或群众直接举报的此类问题线索,则由县纪委统一接收并迅速启动处置程序。同时,还设定了严格的时间限制,要求对于上级督办的问题线索,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处理意见的拟定、审批流程及任务分配,整个调查处理过程必须在1个月内完成,杜绝任何形式的问题线索积压或拖延办理的情况,一旦发现将严肃追责。截至目前,我县共接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XX条,立案调查XX件,已结案XX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X人次,问题线索的处理率达到100%。
(二)压实“两个责任”,构建协同工作格局。县委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县范围内关于扶贫领域整治、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题工作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党委应将此视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调配充足资源,集中精力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此同时,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廉政”的原则,开展了针对扶贫资金和民生项目资金使用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县、乡两级纪委则将打击扶贫领域内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方向,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确保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得到严格执行。此外,县纪委还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议,汇总分析案件进展情况,对于工作进展缓慢或成效不佳的乡镇党委书记,及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加快整改步伐,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上述举措,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工作格局,有效提升了全县扶贫领域反腐倡廉的整体效能。
(三)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为提高社会各界对扶贫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县纪委联合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介资源,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要求,引导大家深刻领会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此基础上,县纪委还创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如编印《扶贫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制作播放《警惕扶贫路上的陷阱》系列微视频,举办“清风伴我行”主题演讲比赛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完善制度建设,巩固长效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县纪委牵头制定了《XX县扶贫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在扶贫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物资采购、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的职责权限,细化了操作流程,规范了权力运行。同时,建立健全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要求所有涉及扶贫项目的村(社区)必须定期向村民公开资金收支明细,接受群众监督。此外,县纪委还积极推动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速反应机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线索,实行“一事一报”、“特事特办”,确保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上述制度建设,不仅有效遏制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也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县扶贫领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继续发扬斗争精神,不断巩固和拓展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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