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在乡镇财政所开展创建法治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要求,本所始终秉持“财惠民生、唯公行政”的理财宗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从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着手,坚持抓落实、抓重点、抓深化、抓创新,有效推进了“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
一、主要做法
首先,构建了全方位的工作格局。将法治财政建设视为财政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之中。成立了由所长担任组长的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尽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法治宣传员、法治财政联络员以及与市局对接的报送员职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工作布局。
其次,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学习培训。利用全镇范围内开展的“六大”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干部“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增强了法治财政的学习培训力度。一方面,组织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一系列规范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全体职工的法律素养;另一方面,针对财政工作特点,系统学习会计法规、新修订的《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PPP融资模式等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全所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采用会议培训、在线教育、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知识竞赛、分发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借助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法律学习活动,对于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普法培训的员工,及时安排补课,确保普法覆盖率实现100%,显著提高了全员的法制观念。
再次,扎实做好依法理财工作。依据乡、镇政府授权的事务及财政部门的职能定位,编制了符合本地实际的权力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了财政项目的申报审批流程。完善了包括执法责任制度、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错误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在内的多项行政执法规章制度,明确了执法范围、权限、标准及程序,促使财政业务监管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严格执行差旅费、招待费、教育培训费等各类开支的管理制度,坚定不移地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确保财政运作有据可依、有规可循,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
二、具体措施
为了确保上述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我们还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保障措施:
强化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治财政专题培训班,邀请知名法学专家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精英授课,帮助干部职工更新法律知识,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鼓励和支持年轻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培养一批既懂业务又精通法律的专业人才,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结合的双重监督体系,加强对财政收支活动的全过程监控。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肃追责,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此外,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如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关键环节的实时跟踪和预警,提高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3. 深化公众参与。积极搭建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平台,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过程中,更加注重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举办“开放日”、“听证会”等活动,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 推动科技创新。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科技手段改进传统财政管理模式。比如,开发智能化财务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风险防控等功能,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同时,加强对新技术应用的研究和推广,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成效与展望
经过不懈努力,xx市财政所在创建法治示范单位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提升了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也为其他兄弟单位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地走法治化道路,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总之,在新时代背景下,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不仅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xx市财政所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创新实践,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基层落地生根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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