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主要是凝聚全县之力,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这不仅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更是提升城市品质、改善民生的重要契机。全县上下务必统一思想,迅速行动,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确保每一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我县文明创建事业再创新辉煌。刚才,同志通报了前阶段省文明办和省爱卫办对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暗访和国家卫生县城复检中反馈的问题,、、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大家都讲得很好。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汲取教训,进一步提振创建的信心和决心
在文明城市建设的征途上,我们历经风雨、遭遇挫折,但每一次尝试与努力,我们都付出了心血。希望大家以更加坚定的步伐,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工作,迎接新的挑战。
(一)深刻反思过往不足,全面汲取经验教训。面对曾经两轮创建的结果,我们痛定思痛,要从失败中汲取教训。我们认识到,平时的不抓紧、不紧张,总依赖于临时突击,是导致成绩不佳的根源所在。我们也意识到,三年的创建周期中,创建热情的逐年削减和成绩的逐年下滑,都直接反映了我们在日常管理、持续改进等方面的不足。因此,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注重平时的积累和努力,以更加扎实的工作迎接每一次的挑战。
(二)回顾艰苦创建历程,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在反思不足中,我们也看到了自己过去所创造的辉煌成果和巨大潜力。过去的六年里,我们见证了城市的翻天覆地变化和市民素质的显著提升,从基础设施的完善到老旧小区的改造,从城市微公园的增多到文明好习惯的养成,这一切都彰显了我们创建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效。同时,我们也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机制,为未来的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保持高昂的斗志,就一定能够在新的征程中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二、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根据省文明办和省爱卫办的反馈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市容环境整治。要加大对城区主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彻底解决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垃圾乱倒等问题,确保城市干净整洁。二是交通秩序管理。要强化交通执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三是公共服务提升。要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在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要加大投入,补齐短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四是社会风尚培育。要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新风,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是推动文明创建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文明创建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先进典型,激发全社会的参与热情。一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展示创建成果,传播正能量。二是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文明创建的相关信息,增强宣传的互动性和覆盖面。三是发动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文明知识,倡导文明行为,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三)严格考核,奖惩分明。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定期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对工作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队伍建设。要选优配强创建工作队伍,特别是要加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创建工作,形成全员参与、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资金保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所需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推进。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志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提升城市品质、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期盼。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推进创建工作,为建设美丽和谐的新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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