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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以购代捐”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及“以购代捐”助力乡村振兴农副产品爱心认购活动倡议书(共两篇)

2024-12-07 华博范文网

  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购代捐”活动是以适当的价格从脱贫户和监测户家中购买农产品,替代资金捐赠帮扶,实现由“输血”向“造血”转变的帮扶模式。它既是连接城市与农村、生产与消费、帮扶单位与受扶群众的有效途径,又是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和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有效手段,对于我县推动农业产业市场化生产、精准化销售,增加脱贫群众经营性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坚持因户施策落实帮扶增收措施要求,始终把推进产业帮扶、增强脱贫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帮扶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行“以购代捐”社会帮扶模式,组织引导干部职工、爱心企业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以适当高于市场价的价格,直接从帮扶村脱贫户、监测户家中购买农副产品,打通农民与市场对接“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切实帮助脱贫群众有效增收。以“帮扶+市场”理念,将“以购代捐”设计成联结机制,实现供需双方有效对接,推动形成让购买者有回报、让受助者有尊严的帮扶协作关系。

  三、实施范围

  重点在全县94个脱贫村开展“以购代捐”活动试点,逐步覆盖其他所有村。 帮扶单位要组织帮扶干部到脱贫户、监测户家中开展“以购代捐”活动。通过这一活动,不仅能够直接增加脱贫户和监测户的经济收入,还能够在实际操作中积累经验,为后续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提供参考。同时,帮扶单位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对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其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2. 鼓励和引导全县各机关、事企业单位干部职工通过“以购代捐”活动购买脱贫群众农产品。 各机关、事企业单位要积极响应号召,发动干部职工参与“以购代捐”活动。可以通过内部宣传、组织活动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同时,各单位还可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如设置“最佳帮扶个人”“最佳帮扶单位”等荣誉称号,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一步激发大家的参与热情。

  3. 倡议各对口帮扶部门(单位)、企业,社会各界企业、爱心人士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方式与帮扶村,与脱贫户、监测户签订购需合同,开展“以购代捐”。 对口帮扶部门和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帮扶村和脱贫户、监测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社会各界企业、爱心人士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和参与“以购代捐”活动,共同为脱贫群众的增收致富贡献力量。同时,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以购代捐”的重要意义和成功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脱贫群众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

  成立工作小组:县委、县政府成立“以购代捐”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策划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摸底调查:各乡镇、村委会要对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了解他们的生产情况、产品种类、产量等信息,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

  宣传动员: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以购代捐”的意义和具体做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和参与度。

  2. 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xx年6月)

  选定试点村:在全县94个脱贫村中,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若干个村作为试点村,先行开展“以购代捐”活动。

  签订购需合同:帮扶单位、企业、爱心人士与试点村的脱贫户、监测户签订购需合同,明确购买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组织采购:帮扶单位、企业、爱心人士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到脱贫户、监测户家中采购农产品。同时,各乡镇、村委会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采购顺利进行。

  总结经验:在试点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后续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提供借鉴。

  3. 全面推广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

  扩大覆盖面:在试点村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以购代捐”活动推广到其他所有村,实现全覆盖。

  优化机制:根据试点阶段的经验,进一步优化“以购代捐”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加强监管: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以购代捐”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防止出现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评估效果:定期对“以购代捐”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通过数据分析、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活动的实际成效,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要把“以购代捐”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 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以购代捐”活动的宣传、培训、奖励等方面。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多方筹集资金,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 强化技术支持:县农业农村局、科技局等部门要加强对脱贫户和监测户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同时,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与脱贫户、监测户建立合作关系,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4. 建立健全机制:建立健全“以购代捐”活动的长效机制,包括购需合同管理制度、质量监管制度、利益分配制度等,确保活动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5.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以购代捐”的重要意义和成功案例,提高社会各界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注重挖掘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预期目标

  通过实施“以购代捐”活动,力争在20xx年底前实现以下目标:

  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显著增加:通过“以购代捐”活动,直接增加脱贫户和监测户的经济收入,人均年收入增长20%以上。

  2. 农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附加值。

  3. 村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壮大:通过“以购代捐”活动,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增强村集体的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4. 社会帮扶氛围更加浓厚:通过广泛宣传和动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脱贫群众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七、结语

  “以购代捐”活动是我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为实现脱贫群众的持续增收和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让我们携手并进,为建设美丽富饶的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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