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决策部署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报送202x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市民政局“三抓三促”行动落实方案》要求,确保民政领域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高质量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重要决策部署要求,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解决民政领域中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的现象,减少和杜绝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二、目标要求
按照法律法规、业务法规要求和具体工作实际,坚持问题为导向,依托“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通过部门联合和部门内部随机抽查的方法,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执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内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同步统筹推进“双公示”工作,把监管对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用报告科学应用等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融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过程,按照年度计划中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完成所有抽查监管工作,并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三、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对照业务职能,严格执行有关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通过加强法制教育,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确保每一次执法活动都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坚持公正高效。以公平公正为核心,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各环节均能体现公平原则,避免人情执法、关系执法等现象的发生。同时,注重效率,简化程序,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负担,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被监管对象的实际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管方式,既保证监管效果,又不影响正常运营。
——坚持公开透明。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手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所有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等信息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度,促进社会各界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坚持协同推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负担。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检查事项,应主动协调,统一安排,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同时,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发挥其专业优势,提高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制度体系
制定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变化,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建立健全“两库一单”。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和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抽查对象全覆盖、无遗漏。同时,编制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基础支撑。对于新增加的抽查事项,要及时补充到清单中,确保监管范围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二)强化组织实施
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每年年初,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监管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抽查比例、频次、方式等内容,并报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抽查计划要科学合理,既要保证监管覆盖面,又要避免过度检查,影响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营。对于重点领域和高风险行业,要适当增加抽查频次,提高监管效能。
2. 组织实施抽查活动。严格按照年度抽查计划,组织相关科室和单位开展抽查活动。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原则,确保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对于需要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要做好抽查记录,建立监管工作台账,确保抽查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3. 及时公开抽查结果。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抽查结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依法予以保密。通过公开抽查结果,增强监管透明度,提高监管公信力,促进社会各界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监管对象,可以适当减少抽查频次,给予更多的信任和支持;对于信用状况较差的监管对象,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频次,督促其改进管理,提升信用水平。通过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2. 科学应用信用报告。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优评先等工作中,积极运用信用报告,将信用状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先支持和优惠政策;对于信用状况较差的企业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相关活动,提高其违法成本。通过科学应用信用报告,促进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
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实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能。同时,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确保监管信息的安全可靠。
2. 推广移动执法终端应用。鼓励和支持执法人员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实现现场执法信息的实时采集、传输和处理,提高执法效率和透明度。通过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可以有效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工作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学习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掌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操作流程。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提高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提高社会各界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引导企业和个人自觉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管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
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各科室和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通报。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责问责。通过严格的考核问责,督促各科室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六、结语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为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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