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根据计划工作安排和领导指示,决定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矛盾纠纷“大排查、真化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出发点,全面深入排查化解市场监管方面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预防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探索新的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的稳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为民,解决实事。本着“以人为本”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依法按政策解决市场监管系统的各种矛盾纠纷问题,在协调利益中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二)坚持预防,早抓隐患。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安排,确定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抓早、抓小、抓苗头入手,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排查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
(四)坚持共管,齐心协力。充分运用法律、政策、行政手段,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目标
(一)集中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集中时间、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监管系统的各种不和谐因素,控制年度新上访总量,确保年度内不出现非正常上访。
(二)努力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等措施,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长效预防机制。通过此次活动,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建立一套适合我市市场监管特点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确保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防止矛盾升级和扩散。
(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通过开展“大排查、真化解”活动,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形象。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对近年来本单位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特别是对涉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矛盾纠纷要重点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深入分析矛盾纠纷成因。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其产生的根源和背景,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得到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五)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大排查、真化解”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局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对于跨部门、跨行业的复杂矛盾纠纷,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注重总结,推广经验。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市局将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典型,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大排查、真化解”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市局将根据活动需要,适当增加专项经费预算,用于支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确保活动所需经费到位。
(三)加强队伍建设。市局将加大对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鼓励和支持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四)完善制度建设。市局将结合此次活动,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也要根据自身实际,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通过此次“大排查、真化解”活动的开展,我们有信心、有能力解决好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希望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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