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提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质量专项行动,规范提升我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断提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党的建设质量,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到202x年11月底,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达到100%,党的工作覆盖达到100%,确保使每名流动党员都能参加党组织活动、发挥作用,力争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能有效发挥作用,切实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实现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党务力量明显加强、功能作用发挥较好、基础保障更加有力的目标,以实际行动为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调研排查。各县(市、区)组织部门牵头,会同统战(工商联)、统计、商务、税务、民政、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本地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于党组织关系分别隶属市、县、乡管理的,要逐一甄别归类。市直有关单位行业党委重点做好主管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的摸排工作。对于分散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等,由工商部门进行摸排。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主要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摸排。摸排完成后,要按照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出资人(负责人)情况清、未建党组织原因清等“五个清”的要求,对原有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完善。对于非公经济组织,以县(市、区)组织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工商局(非公企业党委)和省级以上园区为单位建立台账;对于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以党委组织部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党委)为单位建立台账。市直有关单位要同步建立分类工作台账。有条件的地方,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台账动态更新。
(二)集中推进组建。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组织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党组织组建工作。对于具备条件的,要指导其单独成立党组织;对于规模较小、党员人数不足的,可以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联合成立党组织;对于暂时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以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群团组织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逐步创造条件成立党组织。同时,要加强对新成立党组织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帮助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确保党组织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是提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的关键。各县(市、区)组织部门要加大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外出考察等形式,提升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特别是要注重培养一批懂经济、会管理、善做群众工作的复合型党务干部,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同时,要建立健全党务工作者激励机制,从政治待遇、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倾斜,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四)深化服务功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一是服务企业发展。引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技术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二是服务职工群众。关注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要关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三是服务党员成长。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同时,要搭建平台,为党员提供展示才华、实现价值的机会,促进党员个人成长和发展。
(五)创新工作机制。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积极探索符合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特点的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高党建工作效率和水平。四是打造特色品牌。鼓励和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模式,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带动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充分保障。同时,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自筹资金用于党建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加强对党建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提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注重挖掘和培树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总之,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断开创我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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