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为乡村振兴储备人才队伍,拟选拔培养一支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用大学生人才队伍到村工作。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适应新形势下村级工作对高素质文化人才的迫切需求,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建设为重点,努力拓宽选人视野,选拔造就一支懂科学、善经营、有技术、能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推进村级二次创业、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选拔步骤
(一)选拔引进人才数量和范围
确定部分有意愿、适宜村为本次招聘的用人单位,面向本村返乡大学生选拔一名适合本村实际的人才。
(二)选拔引进人才条件要求
1、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好,公道正派,为人诚实,作风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勤奋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无正在接受组织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问题,无任何损害单位利益的现象;身体、心理健康。
2、具体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本村户口或在村居住满3年;热心村内事业,有经济头脑,有经营、生产经验。
(三)选拔引进人才方法步骤
公开选拔引进大学生人才进村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研究决定、组织体检、公告试用”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通过镇、村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或由试点村直接向大学生户发放通知函,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公开选拔引进人才的数量、范围、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要求。
2、组织报名。报名地点设在乡镇(街道)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填报《公开选拔引进大学生人才进村工作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报名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都有足够的时间准备相关材料并完成报名。
3、资格审查。由乡镇(街道)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其学历、户籍、年龄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及时告知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县(区)级组织部门备案。
4、研究决定。县(区)级组织部门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资格审查结果,结合各村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方向,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因素,研究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必要时,可组织面试或考察,深入了解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和适岗情况。
5、组织体检。对拟选拔人员组织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农村工作的需要。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于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选拔资格,空缺名额按研究决定阶段的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公告试用。对体检合格的拟选拔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认真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与拟选拔人员签订试用协议,明确试用期限、岗位职责、考核办法等内容。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内表现优秀的,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试用协议。
三、管理和培养
(一)日常管理
1、实行双重管理。选拔到村工作的大学生人才,由乡镇(街道)和所在村共同管理,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宏观指导和监督考核,所在村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安排。同时,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大学生人才每月向乡镇(街道)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每季度向所在村汇报一次思想动态。
2、落实待遇保障。选拔到村工作的大学生人才,享受与村“两委”干部同等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方面,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村级重大决策,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活动;经济待遇方面,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合理确定其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强化教育培训。将选拔到村工作的大学生人才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重点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农村政策法规、农业实用技术和管理知识等,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鼓励他们参加各类在职教育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4、注重实践锻炼。结合大学生人才的专业特长和个人意愿,合理安排他们在村内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积累经验。对于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的大学生人才,可推荐担任村“两委”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职业发展
1、畅通晋升渠道。对于在村工作表现优秀、群众认可度高的大学生人才,可优先推荐参加乡镇(街道)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也可优先推荐担任村“两委”正职或其他重要职务,为其职业发展创造更多机会。
2、搭建成长平台。建立大学生人才成长档案,记录其在村工作的表现和成绩,作为今后推荐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搭建大学生人才交流平台,定期组织经验分享会、座谈会等活动,促进他们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
3、加强关心关爱。乡镇(街道)和所在村要关心大学生人才的生活和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帮助解决住房、交通、子女入学等问题,让他们安心扎根农村、服务农村。
4、完善退出机制。对于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在村工作的大学生人才,应妥善处理,做好后续安置工作。同时,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于违反党纪国法、严重失职渎职的大学生人才,坚决予以清退,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区)委组织部牵头,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的选拔引进大学生人才进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选拔引进大学生人才进村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投身农村建设。
(三)落实经费保障
县(区)级财政要将选拔引进大学生人才进村工作的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大学生人才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选拔引进大学生人才进村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选拔引进工作公平公正、风清气正。
总之,选拔培养一批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用大学生人才队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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