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及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的精神,根据中央、市委和区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201x年工作实际,现就巩固作风建设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监督首要职责,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问题的重要任务,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力的举措,把这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坚持精准监督、清单管理、督促整改,推动各党(工)委、党组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要紧贴工作实际,下决心解决一些困扰基层已久的形式主义问题,在整治文山会海、改进调查研究、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社区表格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要拿出钉钉子精神,坚决防止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为基层真减负、减真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扎实落地。
二、重点任务
对标《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对表中央要求,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推动各党(工)委、党组落实好市委、区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相关要求,带头查摆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督促监督单位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2种表现,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列出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分析根源、纠正整改。
(一)强化政治监督,检查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是否存在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是否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存在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问题。通过深入调研、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
(二)深化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问题。严格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精简文件会议数量,提高文件会议质量。对于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对于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对于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同时,加强对文件会议的审核把关,杜绝层层转发、照搬照抄的现象。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实效,减少不必要的报表、台账和总结材料,避免基层干部将大量时间和精力耗费在填表报数上。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更好地服务群众、推动发展。
(三)改进调查研究,提升决策科学性和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在调研过程中,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真实了解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收集第一手资料。调研结束后,要及时汇总分析调研成果,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应用,将调研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纳入整改计划,确保调研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四)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突出重点、简化程序,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加强对督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挂钩,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通过严格的督查考核,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确保基层减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部署要求,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和事业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教育培训、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党(工)委、党组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工)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作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组织部门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任用那些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优秀干部。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各党(工)委、党组落实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确保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注重总结提升。各党(工)委、党组要定期总结作风建设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研究解决对策,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水平。要善于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全区作风建设工作提供借鉴。同时,要积极向上级党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更多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全区作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总之,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久久为功。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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