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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妇联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2024-12-14 华博范文网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建立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创建“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近年来,在各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探索新思路,寻求新方法,大力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开展,积极构建“政府重视、妇联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反家暴工作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反家暴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也给xx市的反家庭暴力工作带来了新思考和新挑战。

  一、目前《反家庭暴力法》总体实施情况及困难与问题

  (一)《反家庭暴力法》总体实施情况

  自201x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接报“家庭暴力”警情xx起,调处家庭矛盾纠纷xx起,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xx份,办理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xx起,刑拘xx人、治安案件xx起、治安拘留xx人;各级检察机关办理xx件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各级法院共受理离婚纠纷案件xx起,其中当事人诉请中反映家庭暴力的案件xx起,受理xx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发出人身保护令xx件;全市司法部门共组织办理妇女刑事法律援助案件xx件,获得法律援助妇女人数xx人;各级妇联系统接待处理与家庭暴力相关的信访xx件次。

  (二)《反家庭暴力法》在实施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宣传工作还不够广泛深入。在实际工作中,《反家庭暴力法》宣传的对象较为单一,每次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到场的大部分是妇女或老人,而真正的施暴主体很少参加此类活动;维权培训对象也相对单一,主要是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而以男性为主体的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关键执法者,却很少参与维护妇女权益类的培训,他们不能更深层次地了解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不能感同身受。《反家庭暴力法》经常性、广泛性的宣传工作做得还不够,导致部分群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这是“家务事”,不愿意或不敢站出来反对和举报,这不仅影响了法律的有效实施,也削弱了社会各界对反家暴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度。

  2. 法律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尽管《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预防措施、处置程序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对家庭暴力的性质认识不足,存在“重调解、轻处罚”的倾向,对于轻微的家庭暴力行为往往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处理,缺乏必要的法律震慑力。其次,家庭暴力案件的取证难度较大,受害人在遭受暴力后往往因害怕报复、担心隐私泄露等原因不愿主动报警或提供证据,导致案件难以立案查处。再次,家庭暴力案件的审理周期较长,从报案到最终判决往往需要较长时间,这对受害人来说无疑是一种二次伤害。此外,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缺乏有效的惩戒措施,使得这一制度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3. 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虽然近年来我市在反家庭暴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上仍然存在短板。一方面,针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资源相对匮乏,无法满足受害者的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家庭暴力预防机制尚不健全,缺乏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和社会干预措施,未能从源头上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同时,社会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接纳和支持程度不高,部分受害者在寻求帮助时仍会遭遇冷漠甚至歧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他们的困境。

  4. 多部门协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反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等多个部门,需要形成合力才能取得实效。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导致在案件移交、联合调查等方面存在障碍。例如,公安机关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有时因缺乏专业的心理评估工具和技术支持,难以准确判断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和安全风险等级,从而影响后续的处置和救助工作。再如,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家庭暴力案件时,由于证据收集不充分或标准不统一,可能导致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延长了诉讼时间。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案件的办理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对策建议

  面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努力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反家暴意识

  创新宣传形式,扩大覆盖面。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的优势,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形式,生动形象地展示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和防治知识,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利用社区、学校、企业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反家暴理念深入人心。

  2. 拓宽宣传渠道,增强互动性。建立线上线下的互动交流平台,鼓励公众参与反家暴话题讨论,分享个人经历和心得体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激发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年人参与反家暴的热情,促进正能量的传播。

  3. 强化关键群体培训,提升专业能力。针对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关键执法者,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就家庭暴力的成因、特点、危害及应对策略进行讲解,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性别平等观念,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对社区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他们在家庭暴力预防和干预中的作用。

  (二)严格执法,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成立由政法委牵头,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反家暴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执法监督考核机制,将反家暴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2. 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家庭暴力案件的立案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确保受害人能够及时得到法律保护。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对于紧急情况下的家庭暴力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处置,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 完善证据收集和认定规则。针对家庭暴力案件取证难的问题,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证据收集方式,如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勘查、录音录像等,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明确家庭暴力案件的证明标准和责任分配原则,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负担,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加强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等资源优势,培养一批具备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背景的复合型人才,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反家暴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良好局面。

  2. 构建多元化服务网络。整合现有资源,建立覆盖城乡的家庭暴力预防和救助服务体系,为受害人提供包括临时庇护、心理疏导、法律咨询、职业培训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经济援助,帮助其尽快摆脱困境。

  3. 推动家庭教育和社区干预。将家庭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培训,引导其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和家庭观,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同时,发挥社区在预防和干预家庭暴力中的重要作用,建立社区家庭暴力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的风险点,防止事态恶化。

  (四)深化多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探讨改进措施。对于跨部门、跨领域的复杂案件,可成立专项工作组,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2. 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细化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履职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3.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反家庭暴力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分析挖掘,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提高反家暴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总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努力构建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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