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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整治实施方案

2024-12-15 华博范文网

  为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精准聚焦突出问题,制定管用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打赢建筑扬尘整治攻坚战,实现绿色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以生态建设为引领,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改善民生,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落实“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标准、抓责任、抓机制、抓落实,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肃的责任、最严厉的处罚,确保全县扬尘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整治范围

  建筑施工领域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拆除(一区三边)工程及县城建成区内待开发地块及裸露土地扬尘整治;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国省干道、县级公路扬尘整治;渣土运输扬尘整治等五个方面。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目标:深化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县城建成区内所有施工工地落实《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标准和市住建局“六条强化措施”,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5月底前全县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

  主要措施:

  在建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整治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材质应采用砖砌、轻质钢结构,保证围档安全、稳固、整洁、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主干道两侧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其他道路两侧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1.8m。

  (2)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防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施工单位需定期检查安全网的完好情况,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确保安全网的有效性。

  (3)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洗车设施,所有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必须进行冲洗,确保车辆干净离场,避免将泥土带入城市道路。洗车设施应具备足够的冲洗能力,能够快速有效地清洗车辆轮胎和车身底部的泥土。此外,施工单位还应设置专门的排水沟和沉淀池,收集并处理洗车废水,防止污染周边水体。

  (4)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处理,所有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对于暂时不使用的土地,应采取临时绿化或覆盖措施,防止风蚀造成扬尘。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保持路面清洁,减少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尘土。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洒水降尘设备,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特别是在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应增加洒水频次,确保现场湿度适宜,有效抑制扬尘。同时,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洒水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降尘效果。

  (6)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各项防尘措施落实到位。项目负责人应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各分项工程负责人应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防尘工作,形成层层负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扬尘污染防治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确保各项防尘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整治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方案中应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责任人和实施时间表,确保各项措施有序开展。同时,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的材料堆放区,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进行覆盖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同时,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原貌,防止因施工遗留问题导致的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清除残留的建筑材料和垃圾,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同时,施工单位应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施工后的环境恢复工作,确保施工区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提升。

  3. 公路工程扬尘整治

  (1)公路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方案中应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责任人和实施时间表,确保各项措施有序开展。同时,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

  (2)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的材料堆放区,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进行覆盖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同时,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3)公路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原貌,防止因施工遗留问题导致的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清除残留的建筑材料和垃圾,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同时,施工单位应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施工后的环境恢复工作,确保施工区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提升。

  4. 拆除(一区三边)工程扬尘整治

  (1)拆除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方案中应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责任人和实施时间表,确保各项措施有序开展。同时,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

  (2)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的材料堆放区,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进行覆盖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同时,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3)拆除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原貌,防止因施工遗留问题导致的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清除残留的建筑材料和垃圾,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同时,施工单位应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施工后的环境恢复工作,确保施工区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提升。

  5. 城市道路扬尘整治

  (1)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应以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为核心,加强道路扬尘源头治理。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大对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力度,合理安排清扫时间和频率,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同时,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道路两侧裸露土地的管理,采取覆盖、绿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

  (2)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要求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同时,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确保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3)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工作。城市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6. 国省干道、县级公路扬尘整治

  (1)国省干道、县级公路扬尘整治应以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为核心,加强道路扬尘源头治理。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大对国省干道、县级公路的清扫保洁力度,合理安排清扫时间和频率,确保国省干道、县级公路干净整洁。同时,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对道路两侧裸露土地的管理,采取覆盖、绿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

  (2)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要求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同时,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确保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3)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国省干道、县级公路扬尘整治工作。交通运输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国省干道、县级公路扬尘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国省干道、县级公路扬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建筑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建筑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定期向县建筑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建筑扬尘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建筑扬尘整治工作。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建筑扬尘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筑扬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建筑扬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建筑扬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注重实效,持续改进。各乡镇、各部门要注重工作实效,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建筑扬尘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在20xx年底前,使全县建筑扬尘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绿色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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