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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2024-12-16 华博范文网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建(构)筑物拆除、城市道路、公路等各类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依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案》、《沧州市扬尘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吴桥县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作方案》,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治理目标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改善民生,提升大气质量为核心,落实“科学治霾、协调治霾、铁腕治霾”总体要求,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施工现场扬尘、拆除作业扬尘、城市道路及交通运输扬尘等管理为重点,抓标准、抓责任、抓机制、抓落实,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肃的责任、最严厉的处罚,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扬尘综合整治取得实效。为建设生态宜居舒缓的杂技文化旅游名城做出积极贡献。

  (一)建筑施工扬尘整治目标。到201x年,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97%;201x年达到100%,到202x年着力构建起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

  (二)城市道路扬尘整治。201x年底前,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202x年底前能进行机械化清扫的城市道路,实现机械化清扫全覆盖。

  (三)工业料堆场扬尘整治。201x年底前,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铸造行业企业料堆全部实现规范管理,其他行业企业料堆按照物料属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逐步实现规范管理,建立全县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台账。202x年底前,工业企业料堆场全部实现规范管理,对环境敏感区的煤场、料场、渣场实现在线监控全覆盖。

  (四)公路扬尘整治。201x年底前,完成国省干线公路清扫保洁机械化率80%以上的目标,县城周边及重要交通节点的公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202x年底前,国省干线公路清扫保洁机械化率达到100%,全面实现公路扬尘的有效管控。同时,加大对公路两侧裸露土地的绿化力度,减少因风力作用造成的扬尘污染。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管控

  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所有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即施工围挡100%、物料堆放覆盖100%、土方开挖湿法作业100%、路面硬化100%、出入车辆清洗100%、渣土车辆密闭运输100%。对于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同时,鼓励施工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2. 强化拆除作业扬尘防控。在建(构)筑物拆除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湿法作业等有效措施降低扬尘污染。对于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拆除项目,将暂停施工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提高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减少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二)提升城市道路扬尘治理水平

  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按照“定人、定车、定路”的原则,合理安排机械化清扫作业时间和频次,确保城市主次干道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机械化清扫。对于重点区域和敏感时段,适当增加清扫频次,确保道路清洁。

  2. 完善城市道路洒水降尘制度。根据季节变化和天气情况,科学调整洒水降尘时间,确保城市道路湿润,减少扬尘污染。同时,加强对洒水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

  3. 强化城市道路扬尘监管。建立健全城市道路扬尘监测网络,定期开展道路扬尘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道路扬尘污染状况,为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提供数据支持。

  (三)深化工业料堆场扬尘治理

  全面推行封闭式储存。对于易产生扬尘的工业料堆,如煤炭、矿石、砂石等,应采取封闭式储存方式,减少物料露天堆放造成的扬尘污染。对于无法完全封闭的料堆,应采取覆盖、喷淋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

  2. 建立健全料堆场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料堆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同时,加大对违法排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3. 推进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在环境敏感区的煤场、料场、渣场等重点部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实时监测扬尘污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公路扬尘治理

  提升公路清扫保洁水平。加大对国省干线公路的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公路干净整洁。同时,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带的养护管理,减少因风力作用造成的扬尘污染。

  2. 强化运输车辆扬尘管控。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超限运输,减少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于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3. 加强公路扬尘监管。建立健全公路扬尘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公路扬尘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公路扬尘污染状况,为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提供数据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城管部门要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治理,环保部门要加强工业料堆场扬尘监管,交通部门要加强公路扬尘治理。对于跨部门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共同解决。

  (三)加大资金投入

  县政府要将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四)严格考核问责

  建立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扬尘污染治理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于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广泛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扬尘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治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同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扬尘污染治理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在202x年前实现全县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为建设美丽吴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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