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进一步推动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切实增强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部署要求,不断开展市域社会治理探索和实践,综合施策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质增效。
(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省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各方力量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例如:某市全面推广“三长会商”工作机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即加强“一庭两所”对接,以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为主体,成立“3+N”(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与妇联、民政、治保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单位)联合调解机制,有效提升了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效率和质量。通过这一机制,不仅减少了诉讼案件的数量,还增强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我省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大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各地普遍建立了以社区为基础、以网格为单元、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了服务管理的精细化、精准化。例如,某区依托“智慧社区”平台,整合各类资源,形成了“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社区治理新模式,极大地提高了社区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各地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据统计,截至20xx年底,全省已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达到X万个,涉及领域广泛,涵盖了教育、医疗、环保等多个方面,成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三)强化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是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省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例如,《XX省城乡社区治理条例》《XX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城乡社区治理、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二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显著提高,为市域社会治理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准确把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这对市域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尽管我省市域社会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社会治理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部分干部群众对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仍存在重经济轻社会、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缺乏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特别是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矛盾时,习惯于沿用传统方式方法,创新意识不强,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为此,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社会治理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探索符合时代特征、满足人民需求的社会治理新路径。
(二)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尚需优化完善。虽然我省已经初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堵点难点问题亟待解决。比如,部门之间协调联动不够顺畅,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基层治理力量相对薄弱,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社会参与度偏低,公众诉求表达渠道不够畅通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攻坚,着力破除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加快构建权责明晰、高效协同的市域社会治理格局。具体来说,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充实一线工作力量,推动资源向基层倾斜;拓宽公民有序参与渠道,搭建多样化沟通协商平台,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三)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需要提升。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为市域社会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然而,我省在这一领域的发展相对滞后,存在技术应用深度不够、应用场景单一等问题。对此,我们要抓住数字化转型契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进程。一方面,要加大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城市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开发更多便民利民的应用场景,如在线矛盾纠纷调解平台、“一键求助”应急响应系统等,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社会治理服务。同时,还要注重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智能化治理健康有序发展。
三、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持续深化平安建设。平安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最普惠的民心工程。我们要始终把平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一是严密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网络安全防护,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惩涉黑涉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二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三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石,也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省份。一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科学规划立法项目,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填补法律空白,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大力弘扬法治文化。继续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内容,不断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只有夯实基层根基,才能筑牢社会治理大厦。我们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村(社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带头人队伍,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建强基层治理骨干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确保有人干事、有能力干事;关心关爱基层工作人员,落实待遇保障政策,激励他们扎根基层、干事创业。三是优化基层治理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基层办公条件;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强物质保障。
同志们,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齐心协力、久久为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奋力谱写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篇章,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就是我的发言,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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