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要求,县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组会议安排部署,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逐项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把好干部素质考察关。县城市管理局组在向县委推荐干部和调整干部前,通过深度谈话、走访调研等方式,全方位了解干部在重点工作、综合及应急突发事件中的表现和立场。同时,结合年度考核、日常督查考核等,对干部素质进行动态评估,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过硬、忠诚可靠。
二是注重干部队伍结构与储备相结合。建立了局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精准了解干部年龄、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推动干部队伍梯次配备更加合理。大力推进年轻干部常态化培养选拔机制,通过“一线实践锻炼”“业务培训”等方式为年轻干部搭建成长平台,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暨军事大练兵活动,持续打造过硬行政干部队伍。
三是扎实开展建设专项行动。坚持以市、县关于开展整顿、“深化实干争先”等行动为契机,围绕城市管理、综合等重点工作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同时,强化监督,定期开展纪律检查,对存在的“庸懒散拖”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原则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干部任免决策程序。县城市管理局组认真学落实组织部关于《(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以行政办公会、政联席会等非组会形式代替研究干部任免,严禁外干部主持组会、列席人员参与表决等违规行为。同时,破除“重行政、轻”倾向,明确内职务任免必须由局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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