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x年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建议的一种重要类型。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针对检察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矛盾纠纷产生的源头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堵塞监管漏洞,避免更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x年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高质量发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把握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意识
(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一种推进源头治理的非诉监督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不同于刑事或民事诉讼活动中的抗诉等监督方式,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一种诉讼外的监督方式,属于软性监督。例如,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检察机关无需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或者停止在执法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与诉前调解类似,但是又不同于诉前调解,是协商民主的一种表现形式。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以一种非诉讼行为替代诉讼行为,从而减少更多的司法资源消耗和不必要的社会冲突。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促进源头治理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它不仅能够及时纠正个案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还能够通过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推动相关单位完善制度、改进管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这种非诉监督方式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具体来说,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可以促使行政机关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可以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防范经营风险;还可以帮助基层组织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比如,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同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还注重倾听群众声音,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提出的建议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日益增长,对社会治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种背景下,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作用更加凸显。它不仅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充分认识这一点,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好这项工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更大贡献。
二、准确理解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基本原则,确保规范运作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每一份建议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等,明确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制发程序和落实要求。此外,还要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及时掌握最新精神,确保检察建议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例如,在涉及营商环境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文件提出建议,确保其合法性和权威性。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应当基于客观事实,全面、准确地反映问题的本质和根源。为此,我们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确保所提建议既有针对性又有前瞻性。在发现问题的过程中,要敢于揭露矛盾,不回避问题,勇于担当作为;在分析原因时,要深入剖析,找准症结所在,避免表面化、形式化;在提出对策时,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防止脱离实际、空洞无物。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得到有关单位的认可和支持。
(三)坚持协同合作原则。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检察机关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时,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一些复杂疑难案件,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员参与论证,集思广益,确保建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还要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扩大监督覆盖面,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例如,在社区治理、校园安全管理等领域,可以通过与居委会、学校等单位的合作,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三、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一)强化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关键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一方面,要善于从日常办案中挖掘线索,注意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另一方面,要主动出击,定期开展专项调研,深入了解不同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提前预警潜在风险,防患于未然。比如,在金融监管、互联网平台治理等方面,要密切关注新兴业态发展态势,及时跟进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为有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二)注重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不仅要指出问题,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发建议时,不能就事论事,而是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到既治标又治本。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有关部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法治意识;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四是深化改革创新,探索建立新型监管模式,优化公共服务供给。通过这些措施,使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真正起到促进社会进步、增进民生福祉的作用。
(三)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公信力。为了使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更具说服力和执行力,我们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其公信力。首先,要规范文书格式,确保每份建议都结构严谨、语言规范、逻辑清晰,便于理解和执行;其次,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尽量将检察建议的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再次,要跟踪问效,建立完善的评估反馈机制,定期检查建议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最后,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总之,我们要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扎实推进
(一)压实领导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激励广大干警积极参与,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对下级院的指导和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二)强化队伍建设。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是做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根本保障。我们要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注重培养复合型人才,鼓励干警跨学科、跨领域学习,拓宽视野,增强综合素质。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确保检察建议工作风清气正。
(三)营造良好环境。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我们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争取政策倾斜和资源保障。要密切联系人大、政协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批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要广泛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同志们,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市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贡献力量!
以上是我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市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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