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占据汉水中游位置,是一座拥有2800多年建城历史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该市小城镇建设起步较早,发展迅速。自1994年被国家列为中西部地区小城镇建设试点市以来,襄樊市将小城镇建设视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策略,积极把握机遇,顺势而为,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目前全市已有250多个小城镇,建成区总面积达到210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达到了42%。市域内已经形成了以大城市为核心,中小城市为支撑,众多小城镇为连接点,紧密联系广大农村地区的城镇体系布局。期间,有2个镇获得了“中国乡镇之星”称号,5个镇被列入国家级试点,1个镇被评为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8个镇成为国家级重点镇,10个镇入选湖北省重点镇,6个镇共8次赢得小城镇建设“楚天杯”。
近年来,襄樊市小城镇建设工作积极响应省建设部门的指导方针,重点实施了从“重点发展小城镇”向“发展重点小城镇”的战略转变,以构建小城镇建设的良好工作环境和政策支持体系为切入点,以加强省级、市级重点镇建设为核心,带动全市小城镇建设的全面进步,使襄樊市的小城镇建设再次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构建政策平台,为加快小城镇建设奠定基础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入实施,襄樊市的村镇建设工作曾面临资金短缺、管理手段不足、人员经费紧张的“三缺”难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致力于清除阻碍小城镇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限制,构建了促进小城镇快速发展的政策框架,为小城镇的成长提供了坚实的土壤。
首先,在政策层面给予支持,培养镇级财政实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在推动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襄樊市相继发布了《小城镇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等多项重要文件。20xx年,根据当前村镇建设的实际需求,我们又推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重点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促进小城镇及重点镇建设发展的多项措施。
这些政策不仅明确了小城镇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向,还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如加大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简化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等。特别是对于重点镇,政府更是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和支持,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支持重点镇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此外,为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能够得到有效落实,襄樊市政府还建立健全了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各镇的建设进展情况和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以此激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小城镇建设工作中来。同时,我们也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城镇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投入机制,共同推进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襄樊市不仅有效解决了小城镇建设中的资金、管理和人才等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激发了各地发展小城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小城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小城镇建设的各项改革,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服务体系,努力将襄樊市打造成为中部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小城镇建设的典范和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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