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联系群众、依靠群众,促进人民群众知法、尊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升社会参与度和法治满意度,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助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网格化治理,厚实法治土壤,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让法治成为核心竞争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源头治理原则。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是我院深度参与县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有效路径,是新形势下把握审判工作主动权的创新举措。在县委及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我院干警下沉到基层掌握社情民意、指导纠纷化解、提供司法服务,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综合治理。
(二)坚持深入基层原则。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司法工作主线,通过深入基层,汲取群众经验,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探索新时代特点的群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增强法官辨法析理、化解纠纷、司法为民的综合素质。
(三)坚持群众路线原则。坚持“面对面”“点对点”衔接,与辖区村居对接,做到在辖区内第一时间响应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处置矛盾问题、第一时间防范社会风险,构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反馈的县域治理现代化体系,筑牢基层第一道防线。
三、主要内容
(一)巡回审判镇村行行动。在每个基层法庭辖区乡镇、村居设立巡回审判点,每年到辖区巡回审理不少于X场,向辖区党委政府发送矛盾纠纷材料;实行“一案一课”制度,法官适时公开巡回审理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经营、邻里纠纷等案件,并通过庭审现场讲解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此外,还将定期邀请村民代表旁听庭审,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使群众在具体案例中学习了法律,增强法治观念。
(二)法治宣传普及行动。针对农村地区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特点,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方面,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制作并发布通俗易懂的普法视频、图文资料,普及《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组织法官深入乡村,举办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帮助他们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学会依法维权。同时,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创作一批具有乡土气息的法治文艺作品,如戏曲、快板书等,寓教于乐,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三)司法服务便民行动。为了方便群众诉讼,我们将优化立案流程,简化手续,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捷方式,确保当事人能够及时获得司法救济。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继续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减免诉讼费用,确保其不因经济原因而放弃合法权益。此外,还将在各乡镇设立便民服务站,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建议等服务,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特别是在农忙时节,灵活调整开庭时间,避免影响农业生产,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行动。建立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合作,形成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的工作格局。对于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纠纷,优先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节约司法资源。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则充分发挥专业法官的优势,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共识,化解矛盾。在此过程中,注重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调解,如律师、专家学者等,借助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社会影响力,增强调解效果。同时,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对已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定期回访,确保协议履行到位,防止矛盾反弹。
(五)人才队伍建设行动。乡村振兴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为此,我们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鼓励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特别是加强对年轻法官的培养,通过导师带徒、岗位练兵等方式,帮助他们快速成长。此外,还将积极引进优秀法律人才,充实基层法庭力量,改善队伍结构。同时,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铁军。
(六)智慧法院建设行动。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智慧法院建设已成为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手段。我们将加快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远程视频庭审系统等功能模块,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涉农案件进行分类统计、趋势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维护司法公信力。此外,还将开发移动微法院APP,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查询案件进展、提交证据材料,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六个方面的努力,我们有信心将乡村振兴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这不仅有助于解决当前农村地区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也为长远来看,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创新工作思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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