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是团十六届二中全会之后召开的第一次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这次权益工作会议是在一个很有意义的时间节点上召开的:今年可以说是共青团权益工作制度化运作20周年。在1989年,党中央下发了12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明确了工青妇组织“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各自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的职责。这份文件为共青团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从此之后,我国的青少年立法和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进入了制度化发展的轨道。团中央书记处高度重视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专门听取权益工作汇报,并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今天上午,陆昊同志又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高度概括了共青团权益工作的重要成就和工作方式,深入论述了共青团权益工作的重要地位和本质特征,深刻阐述了对共青团权益工作的重大思考和重要原则,提出了做好共青团权益工作的重要方向和具体要求。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会议期间,大家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认真学习陆昊同志讲话精神,就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共青团权益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热烈讨论。在同志们的发言和讨论中,我深切感受到大家长期以来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听了以后很受启发。20xx年,在全团上下的不懈努力下,共青团权益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一是各级团组织抓住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一周年和全国人大组织未保法执法检查的契机,在广泛开展未保法宣传活动的同时,积极推动、协助同级人大修订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性法规,很多地方已完成了修订工作。二是各地团组织广泛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青少年权益问题开展集中调研等形式,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在此基础上,全团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围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变革,青少年群体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复杂化。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共青团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首先,要不断深化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水平。我们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将其作为指导共青团权益工作的根本遵循。其次,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团组织要建立健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要积极争取党政部门的支持配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共同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青少年权益保障网络。再次,要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发力。针对当前青少年在教育、就业、健康、安全等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我们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解决方案。例如,在教育方面,要关注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学习条件和成长环境;在就业方面,要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帮助他们顺利实现从校园到职场的过渡;在健康方面,要加强对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服务;在安全方面,要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确保青少年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此外,还要注重创新工作方法,拓展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权益维护平台,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如建立网上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回应青少年关切的问题;开设专题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维权案例;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动态掌握青少年权益状况变化趋势,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最后,要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是做好共青团权益工作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要加大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不断提升他们的政策水平、法律素养和服务技能。同时,鼓励和支持广大团干部深入基层一线,与青少年面对面交流沟通,倾听心声,了解需求,增强服务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共青团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青少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断探索创新符合时代特点和青少年需求的工作模式,努力开创共青团权益工作新局面。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为推动青少年事业蓬勃发展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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