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活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会议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持续发力打造更完善的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为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场景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活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以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为目标,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全面提升,聚焦优化营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金融环境、信用环境持续优化,奋力跻身全省营商环境先进行列。
三、重点任务
(一)营造更加公开透明预期稳定的市场环境
1、市场准入准营退出极简。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标准化集成化改革,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将多个相关联的“单项事”合理归集,科学设计办理流程,梳理形成政务服务集成办理事项清单,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优化业务流程,大幅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多个事项一次办。为此,我们将进一步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程序,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制度,简化注销程序,减少提交材料,降低企业退出成本,提高市场退出效率。
2、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我们将定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二)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同标准受理、同标准办理。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布局,完善窗口设置,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同时,加快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2、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我们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畅通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同时,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政务服务高效运行。
(三)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加强地方立法,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规规章,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我们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企业投诉举报机制,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加大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同时,建立健全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四)优化金融和信用环境
1、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们将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新型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同时,建立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定期举办银企对接会,搭建金融机构与企业交流合作平台,促进银企信息互通、合作共赢。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我们将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同时,加强信用监管,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督查考核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广泛听取意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收集反馈机制,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和期盼,不断改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研究解决,确保企业和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有效解决。
总之,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全县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抓紧抓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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