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据此,市、县政府也提出了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决定,我县围绕“六三一强”思路和建设三峡库区绿色生态经济强县的目标来进行小康社会的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实质是产业结构转型,就业结构优化,非农就业岗位的增加,在经济建设提速提档的同时,保护环境、保护生态、构建良好人居环境,达成集秀美山川、生态旅游、清洁生产、生态农业和最佳人居为一体的可持续发展格局,现将我县在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措施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国模”)目标和县委《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为依据,以城镇环境保护规划与排污总量控制为基础,以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城镇生活污水与垃圾处理,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清洁生产、绿色生产、有机农业为重点。树立城镇发展以人为本的思想,突出解决随城镇化建设的加快,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的问题,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切实做到环境保护规划与建设规划同步进行,确保环境保护规划的全面落实。
二、实施原则
严格执行环保规划,以控制建设单元为基础,实行环境目标管理为原则。 根据县城、重点集镇的特色作出区域环境保护规划,重点依托环境优美城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和环境保护模范企业等区域单元的环境建设和质量改善,促进城镇形象建设,提升城镇生态文明水平,把饮用水源保护,农村面源污染的控制与治理力度作为城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导向性目标,稳定生态环境质量,严格污染总量控制,完善城镇环境功能区划,对于每个建设单元实施全程环境目标管理。
2. 总体推进,抓重点监管的原则。 在发展工业,转变农业,集中与面源污染治理相结合的基础上,注重环境保护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工业污染的有效控制和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治理。同时,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改善城镇环境质量。
三、主要任务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推进生态修复工程:结合我县的自然地理特点,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水土保持等生态修复工程,恢复和保护生态系统。加大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力度,确保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和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加强对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确保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
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对因生态保护而受到经济损失的地区和个人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2.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与垃圾处理
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标准。推广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确保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现城镇生活污水的达标排放。
推进垃圾分类与处理:实施垃圾分类制度,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广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和资源回收利用率。
加强垃圾填埋场管理:规范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垃圾填埋场符合环保标准,防止二次污染。推进垃圾焚烧发电等资源化利用项目,减少垃圾填埋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优化产业结构:按照“调结构、转方式”的要求,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减少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比重。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
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循环经济理念,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支持工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循环经济园区。
扶持绿色产业: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促进绿色产业的快速发展。
4. 推进清洁生产与绿色生产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建立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定期对企业的清洁生产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推广绿色生产技术:鼓励企业采用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绿色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支持企业研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动绿色生产的普及和应用。
加强绿色产品认证:建立和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对符合绿色生产标准的产品进行认证,提高绿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通过绿色产品认证,引导消费者选择绿色产品,促进绿色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5. 发展有机农业
推广有机农业生产:制定有机农业发展规划,推广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有机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加强对有机农产品的监管,确保有机农产品的安全和品质。
建立有机农产品追溯体系:建立有机农产品追溯体系,实现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追溯,保障有机农产品的真实性和安全性。通过追溯体系,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度,提升有机农产品的品牌价值。
拓展有机农产品市场:积极开拓有机农产品市场,支持有机农产品进入高端市场和国际市场。通过品牌建设、市场营销等手段,提高有机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加大资金投入: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和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完善法规制度:制定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制度,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保障。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4. 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科技创新,引进和推广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究,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水平。
5. 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6. 严格执法监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机制,确保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五、总结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通过实施一系列有力措施,我县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城镇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现代化绿色生态经济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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