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深度融合 提升行动自觉以党史学习教育引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见实见效
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重要历史节点上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国政法机关按照党中央要求,着力践行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锻造全面过硬队伍。政法系统是保障依法治国、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石,政法队伍必须从严从实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各项措施,要以教育整顿显著成果全面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一、深刻认识开展党史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和世界百年之未有大变局的关键节点,党中央部署在全国开展党史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具有深远的政治考量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队伍的高度重视和深切期盼。
(一)擦亮忠诚本色。牢牢把握通过党史学习,汲取革命先辈革命精神,感悟革命先辈筚路蓝缕的奋斗历程,教育队伍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进行淬炼锻造,筑牢忠诚警魂,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教育引导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确保政法队伍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方向,始终保证队伍“听党话”“跟党走”。
(二)牢记使命任务。政法队伍是我国的行政司法力量,是社会主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排头兵”“主力军”,肩负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历史使命。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深刻感悟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才能更好地理解自身的职责所在,更加坚定地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法队伍更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教育整顿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敢于刀刃向内,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政法队伍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同时,注重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在实践中创造一流业绩。
(二)严格纪律作风。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针对政法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瘴痼疾,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治,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为政法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三)优化队伍结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注重选拔那些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进入领导班子。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建立健全年轻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为年轻干部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加强对基层一线干警的关心关爱,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通过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提升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履职能力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因此,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升政法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确保每一项执法活动都严格依法进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政法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维护社会稳定。政法队伍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涉黑涉恶犯罪、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通过服务经济发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总结经验教训,巩固教育成果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仅要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还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教育整顿成果能够长期保持并不断巩固。
(一)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形成长效机制。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活动,持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手段,拓展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通过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不断提升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通过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实效,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大对政法干警的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政法干警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通过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政法队伍担当作为,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
总之,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开展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坚定信心、勇于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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