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准把握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对于更好地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我们XXXX县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总结起来就是以县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为导向,以全科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信息化为支撑,统筹推进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县域社会治理模式。具体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定位难”。过去,“信访量大、老户多、维稳形势严峻”等问题曾对XXXX县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为解决这一社会治理难题,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保一方平安”视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积极探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通过深入调研,我们以社会矛盾化解和解决影响居民群众身边的现实问题为突破口,以体制机制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充分借鉴“枫桥经验”,确立了以“大数据、大信访、大稳定”为目标的综治中心建设思路。近年来,我们持续投入2300余万元,打造了一个以互联网为基础,以综治平台为依托,以“雪亮工程”为载体,县乡村协同发力的“互联网+综治”大平台,探索出了一条XXXX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智能化、现代化管理的新路径,真正实现了综治中心实体化、一体化、智能化运作的目标。
其次,加强组织领导,破解“联动难”。为解决“联而不动”的问题,我们建立了三级综治中心组织架构,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县综治中心主任,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主任并主持日常工作。此外,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以及政府分管副县长和政法系统的各单位负责人均参与其中,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确保各级各部门在社会治理中形成合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响应速度。同时,我们还建立了考核评价体系,将综治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第三,强化队伍建设,破解“素质难”。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我们注重加强培训和教育,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专题讲座和现场观摩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特别是针对网格员、调解员等关键岗位,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此外,我们还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这些措施,我们逐步建立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层社会治理队伍。
第四,推进信息化建设,破解“效率难”。为提高社会治理的信息化水平,我们大力推进“互联网+综治”建设,建立了覆盖全县的综治信息平台。该平台集数据采集、分析研判、指挥调度、服务管理于一体,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通过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的社会风险,提前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置。同时,我们还开发了移动终端应用,方便群众通过手机APP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增强了社会治理的透明度和互动性。这些举措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第五,深化多元共治,破解“参与难”。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我们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一方面,我们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党建引领,带动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另一方面,我们建立健全了社区协商议事机制,定期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解决实际问题。此外,我们还鼓励和支持志愿者队伍的发展,通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弘扬正能量,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通过这些措施,我们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总之,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努力,我们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将继续学习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和谐、幸福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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