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扎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组织部长会议部署安排及全县组织工作有关要求,决定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为推进整顿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摸排整顿对象,做到应纳入尽纳入
各乡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党(工)委要对本地本领域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摸排,通过基层党组织自查、党员群众评查、上级党组织核查等方式,把党组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工作中发挥作用不充分不明显的村(社区),各领域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靠后、巡视巡察中发现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的列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村、社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数量原则上分别不低于本乡镇村(含农村社区)、社区总数的10%、5%,机关、国企、中小学校、医疗卫生单位原则上按不低于5%的比例确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各乡镇党(工)委要结合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每年对村级班子运行情况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配备及履职情况开展摸排研判”要求,派出精干力量,对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大起底”,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资源富集村、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等的排查。在全覆盖排查基础上,各乡镇党(工)委要会同有关方面深入研判分析,把存在以下问题的列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一)“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坚持不好,党组织生活不正常不经常,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组织力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二)班子配备不齐、党组织书记缺职或长期由上级单位派任;(三)党员队伍管理松散,党员教育缺失,党员发展不规范,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四)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滞后,服务功能不完善,不能满足党员群众需求;(五)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不能有效引领和服务群众;(六)党组织与群众联系不紧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群众满意度低;(七)党组织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活动中表现不佳,不能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明确整顿目标,确保取得实效
本次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集中整顿,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实现从弱到强的转变,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显著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群众对党组织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大幅提升。具体目标包括:(一)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整顿,使党组织的组织架构更加健全,领导班子配备更加合理,党组织书记的能力素质显著提升,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二)组织生活更加规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组织生活正常有序开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三)服务功能显著提升。通过整顿,使党组织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能够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成为群众信赖的坚强战斗堡垒。(四)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通过整顿,使党组织能够更好地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群众对党组织的信任度和支持率显著提升,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县委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各乡镇党(工)委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解决问题,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集中整顿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整顿过程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确保集中整顿工作风清气正、取得实效。
四、细化整顿措施,确保精准施策
针对不同类型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采取不同的整顿措施,确保精准施策、分类指导。对于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组织力不强的,要重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的意识和宗旨意识,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对于班子配备不齐、党组织书记缺职或长期由上级单位派任的,要及时调整补充领导班子,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确保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对于党员队伍管理松散、党员教育缺失、党员发展不规范、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的,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对于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滞后、服务功能不完善、不能满足党员群众需求的,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活动场所条件,提升服务功能,确保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对于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不能有效引领和服务群众的,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对于党组织与群众联系不紧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群众满意度低的,要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对于党组织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活动中表现不佳、不能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确保党组织在关键时刻能够站得出来、顶得上去。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为确保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集中整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要深入基层,实地查看,认真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党(工)委也要成立相应的督导检查组,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集中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六、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在集中整顿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党(工)委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同时,要建立健全防止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巩固和扩大集中整顿工作成果,确保基层党组织始终保持坚强有力。
总之,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集中整顿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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