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指示,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主要领导有关指示要求,建立我市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以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为载体,以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文化娱乐场所环境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解决校园及周边突出问题,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环境清新、秩序良好的教育学习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造美好和谐校园环境,形成以县(区)政府为主体、多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常态推进工作格局,用1-2年时间彻底整治校园周边各种乱象,实现“平安校园”建设目标。
三、整治重点
(一)校园内整治内容
坚决治理学校行政管理秩序。重点整治教师评优、评职称、晋级、绩效工资分配等问题上搞政策变通、优亲厚友、平均主义;教师队伍管理松散,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教师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兼职、向校外教育机构通报优质学生信息、参与买卖生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2. 坚决治理基础教育领域秩序。重点整治:教师规矩意识淡薄,教学“六认真”落实不好,教师违规补课、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和师德师风领域内的问题。
3. 坚决治理学校安全常规管理秩序。重点治理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学校行政会议不学习了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等问题。同时,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确保视频监控系统、一键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正常运行,完善校园围墙、大门、门卫室等人防设施,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二)校园周边整治内容
治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涉黑涉恶、欺凌暴力、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管事率,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稳定。建立校园周边治安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迅速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件。
2. 治理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增设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保障师生出行安全。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和执法,严查超速、超载、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3. 治理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环境。严格规范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行为,严禁在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加大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同时,加强网络环境治理,打击网络不良信息传播,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 治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查无证无照经营、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师生健康饮食。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
各级政府要将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加大对校园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校园围墙、大门、门卫室等人防设施,更新升级视频监控系统、一键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师生提供安全、便利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提高社会各界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的认识和支持。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将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通过严格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把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发力
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问题根源,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要坚持分类指导、因校制宜,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确保治理工作有的放矢、精准发力。要注重标本兼治,既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稳定。
(四)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法
要及时总结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路径,推动工作不断深化。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1-2年内彻底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各种乱象,实现“平安校园”建设目标,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美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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