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抓好对201x年度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工作,落实好《xx区201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办法》要求,现制定评价考核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统筹考虑201x年度脱贫攻坚总体工作,认真梳理18个乡镇、办事处,22个行业部门以及全体帮扶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好考核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引领和激励约束功能,为“三干会”总结表彰提供依据。二、评价内容(一)对18个有贫困人口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进行年度考核评价。(二)对22个行业部门以及xx个帮扶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评价。(三)评选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带贫企业、脱贫户优秀致富能手。三、评价办法(一)考核评价分三个层次进行,将乡镇办、22个行业部门和帮扶单位分开进行评比,考核分值均为100分。(二)对乡镇办进行监控评价的有:201x年12月“回头看”检查占比分值为30分,指挥部督查巡查及办公室日常综合管理占比分值为30分,指挥部一办十组占比分值为20分,行业部门评价占比分值为20分。(三)对22个行业部门进行监控评价的有:201x年1月“回头看”检查占比分值为30分,指挥部督查巡查及办公室日常综合管理占比分值为30分,指挥部一办十组占比分值为20分、乡镇办评价占比分值为20分。(四)对帮扶单位监控的有:帮扶乡镇评价占比分值为70分,指挥部督查巡查及办公室综合日常管理占比分值为30分。(五)打分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每个监控部门按百分制进行打分,最后按占比权重计入分值,“好”的等次为91—95分,“较好”的等次为81—90分,“一般”的等次为70—80分。
四、评价程序与时间安排
为了确保考核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程序与时间安排,以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提高工作效率。
(一)准备阶段(201x年1月1日-1月10日)
成立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包括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办,负责考核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 制定详细的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评价的标准、方法、程序和时间安排,确保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 召开考核评价动员大会,传达上级关于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工作的精神,部署考核评价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二)自评阶段(201x年1月11日-1月20日)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行业部门及帮扶单位根据考核评价方案的要求,对照考核评价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自评报告应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不得弄虚作假,确保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各单位应于201x年1月20日前将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现场核查阶段(201x年1月21日-2月10日)
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评价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保考核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 现场核查过程中,考核评价小组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减少基层负担,确保核查工作高效、廉洁。
3. 核查结束后,考核评价小组应及时汇总核查情况,形成初步考核评价意见,提交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审议。
(四)审核公示阶段(201x年2月11日-2月20日)
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对考核评价小组提交的初步考核评价意见进行审议,确定最终考核评价结果。
2. 考核评价结果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3. 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调查核实,确属考核评价结果不准确的,应予以纠正,并重新公示。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x年2月21日-2月28日)
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评选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带贫企业、脱贫户优秀致富能手。
2. 在“三干会”上,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全区上下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3. 表彰奖励的同时,也要对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考核评价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以下保障措施,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行业部门及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考核评价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评价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配合考核评价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2. 对于在考核评价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不认真履职、影响考核评价工作正常进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举措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 加强对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的报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四)严格监督检查
区纪委、区监委、区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
2. 对于在考核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考核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六、工作要求
为确保考核评价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以指导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 要把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xx区落地生根。
(二)坚持问题导向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2. 要通过考核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偏差,不断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注重实际成效
各单位要以实际成效为导向,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考核评价工作真正起到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的作用。
2. 要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强化成果运用
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2. 对于考核评价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对于考核评价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要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
总之,201x年度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考核评价工作顺利推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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