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安全是贫困退出和成效考核工作重中之重的关注焦点,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危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201x年11月30日起,至12月15日结束,利用15天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对所有农户住房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对危旧房屋严格进行质量安全鉴定,分类进行治理改造,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县农村住房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属地负责,责任到人。各乡镇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县住建局负责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镇村干部责任到户并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2、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对全县农村房屋安全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做到无一遗漏,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地消除隐患。
3、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体制,畅通信息,密切合作,协调联动,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三、排查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排查范围为全县所有农户住房,重点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危旧房进行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村住房安全。
四、工作任务
1、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摸清全县农户住房状况,重点查明危旧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农户经济状况、子女情况、其它住房情况,并明确农村危旧房具体责任人。排查和建档要同步进行,排查一户,建档一户,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详细记录房屋的具体位置、结构类型、建造年代、使用状况等信息,为后续治理提供依据。
2、科学鉴定,分类治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排查出的危旧房屋进行科学鉴定,根据房屋的危险程度和农户的实际需求,制定分类治理方案。对于可以修复加固的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加固;对于无法修复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制定拆除重建计划。在治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安排资金,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3、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县政府将加大对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统筹整合各类资金,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危旧房屋的治理改造。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对于经济困难的农户,要给予适当的补助,减轻其负担,确保每户都能享受到政策的实惠。
4、宣传引导,提高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农村住房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农村,开展住房安全知识讲座和技术培训,帮助农民掌握房屋维护的基本技能,提高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加强对农村建筑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施工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的产生。
5、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县住建局要加强对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问责。各乡镇要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留死角,确保全县农村住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严格工作纪律。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注重总结提升。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建立农村住房安全管理的新模式、新机制。对于好的做法和成功案例,要及时推广,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全县农村住房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4、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公开公示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农村住房安全隐患问题,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村住房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县政府将农村危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所需资金足额到位。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2、技术保障。依托县住建局的技术力量,组建一支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为各乡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定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3、法律保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危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
4、舆论保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村危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住房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能量,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七、总结与展望
农村住房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通过此次农村危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我们不仅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住房安全水平,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探索创新农村住房安全管理的新路径、新模式,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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