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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12-16 华博范文网

  为严格依法执行城乡规划,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市县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衡水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违法建设使少数人不当得利,侵害了大多数群众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严重破坏了法治尊严,是城市发展建设的毒瘤。开展违法建设治理是维护规划权威性、促进城市发展转型的必然选择,有利于完善城市治理机制,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各市用5年左右时间,县(市)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处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利用我县开展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成果,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敢于直面矛盾,痛下决心,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下大力气整治违法建设,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采取强有力措施,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明确存量违法建设治理进度,按计划逐步治理。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结合工作实际,规范违法建设分类查处程序。

  (三)坚持依法履职,各司其职。各相关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职责调整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全面摸清建成区违法建设底数,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二是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三是依法依规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四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违法建设反弹。具体来说,到20xx年底,全县范围内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存量违法建设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xx年底,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基本消除,城市面貌显著改善,城市功能更加完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建档立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详细的违法建设档案,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对违法建设进行分类,区分不同性质和影响程度,为后续治理提供依据。

  (二)依法查处,分类处置。对于新增违法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对于存量违法建设,要根据其性质和影响程度,采取拆除、整改、没收等不同方式进行分类处置。特别是对于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的违法建设,要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于可以采取整改措施的违法建设,要督促当事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强制执行。

  (三)强化监管,源头防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对于易发多发区域,要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问题。同时,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施工、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的发生。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的长效机制,包括定期巡查制度、举报奖励制度、部门联动机制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违法建设危害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成立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建档立册,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排查过程中,要注重收集证据,为后续治理提供法律支持。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根据排查结果,对违法建设进行分类处置。对于新增违法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存量违法建设,根据其性质和影响程度,采取拆除、整改、没收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治理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强对治理效果的跟踪评估,确保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违法建设治理的各项工作,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形成多方投入的保障机制。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大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违法建设危害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七、结语

  违法建设治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美丽和谐的新时代县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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