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审计的重点
近些年来,由于农村资产、资金、资源(以下简称“三资”)辐射管理监督幅度不够,审计延伸没有全面深入到村级,加之村支两委人员自身法治、法规意识不强,管理随意性比较明显,导致出现了一些村级书记违反党纪国法的腐败问题。对此,人民群众深感痛心。为了有效遏制这一现象,加强农村“三资”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农村“三资”审计的重点,旨在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一、重点审计农村集体资产出租、变卖手续的合法、合规性
农村集体资产通常包括山林、草地、土地、鱼塘、鱼池等。资产出租、变卖须先通过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涉及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集体资产出租、变卖还应通过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履行招标和拍卖手续。然而,在基层农村集体资产出租过程中,普遍存在书记一言堂的现象,以假资料代替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招标和拍卖手续的情况时有发生。审计过程中,除了审查经济合同外,更重要的是要走访村两委其他人员、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以及到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山林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审计机关在对农村“三资”审计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承包时效的合法性,确保各项承包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审计机关还需关注是否存在口头协议,是否改变了土地、草地、山林的承包用途,以及是否存在层层出让承包资产的现象。通过这些措施,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提升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审计威慑力。......
预览结束,免费获取全文或定制代笔此类文章!
请点击👉 mbgs777 👈联系老师
请点击👉 mbgs777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