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文化市场准入与退出工作调研报告
今年5月以来,我局对我县文化市场准入与退出工作进行了专题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文化市场的基本现状
(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按照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线工作要求,我局共认领运行行政权力事项517项,其中行政许可42项、公共服务35项、行政处罚415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已实现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办件。行政审批件主要录入四个平台,即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xx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本部门证照管理系统。
为确保行政权力的透明度和高效性,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对每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细致梳理和规范操作。特别是在行政许可方面,我们坚持依法依规,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例如,在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过程中,通过优化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使申请人在最短时间内获得许可,有效促进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定期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市场准入情况
截止201x年7月,我县取得文化经营许可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460家,包括网吧99家、歌舞娱乐场所21家、游艺娱乐场所72家、文艺表演团体16家、艺术品经营单位7家、演出经营场所1家、书店159家、音像制品零售店33家、印刷企业38家(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27家、包装装潢印刷企业12家、出版物印刷企业1家,其中xx北彩印务有限公司是集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出版物印刷为一体的印刷企业)、电影院3家、游泳池10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1家。其中201x年新设出版物经营单位16家、电影院1家、文艺表演团体1家。
为了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我局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特别是针对小微文化企业,我们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如提供免费培训、减免部分费用等,帮助其快速成长。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例如,在新设出版物经营单位的过程中,我们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此外,我们还注重引进优质文化资源,吸引了一批知名文化企业在本地落户,提升了我县文化产业的整体水平。
(三)市场退出情况
截止201x年7月,我县文化市场经营主体退出市场35家,其中由文化市场经营主体主动退出市场,申请注销的有:网吧6家、歌舞娱乐场所3家。由我局依法依规,对201x年到期未按时参加年审,强行退出市场进行注销的有:书店16家、音像制品零售店7家。由我局通过行政执法,201x年查处取缔黑网吧3家。201x年我局梳理出四类应退出文化市场的经营主体:一是持文化经营许可证但实际未经营的市场主体,二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且拒不改正的市场主体,三是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四是因经营不善、无力维持正常运营的市场主体。
为确保市场退出机制的有效运行,我局制定了详细的退出标准和程序,并严格执行。对于主动申请退出的市场主体,我们简化手续,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其顺利完成退出。对于依法依规需强制退出的市场主体,我们严格执法,依法处理,确保市场秩序的稳定。例如,在查处取缔黑网吧的过程中,我们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市场退出后的跟踪机制,对退出后的场地进行重新规划和利用,避免资源浪费,促进产业升级。
二、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尽管我县文化市场准入与退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政策法规不够完善
当前,国家和地方关于文化市场的政策法规虽然较为全面,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空白点和模糊地带。例如,对于新兴文化业态的管理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导致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把握尺度。此外,部分政策法规的更新速度滞后于市场发展,无法及时适应新的变化,影响了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为此,建议上级部门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填补空白,确保文化市场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随着文化市场的快速发展,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加,监管难度也相应加大。目前,我局在监管力量和技术手段上仍存在一定不足,难以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管覆盖。特别是在偏远地区和小型文化场所,由于监管力量有限,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此外,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充实监管队伍,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强化科技支撑,推动监管方式创新,确保监管无死角、全覆盖。
(三)市场主体活力不足
从整体来看,我县文化市场主体的规模普遍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创新能力不足,缺乏核心竞争力。特别是在面对市场竞争和外部环境变化时,部分企业容易陷入困境,甚至被迫退出市场。为此,我局将加大对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人才培育等多种方式,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同时,鼓励企业加强合作交流,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共同抵御市场风险。
(四)社会参与度不高
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不仅依赖于政府的管理和企业的努力,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然而,目前公众对文化市场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参与度较低,未能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此,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文化市场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同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文化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与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文化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推动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将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同时,加强对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例如,在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过程中,我们将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只需作出书面承诺,即可先行领取许可证,后续再进行核查,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增强了企业的诚信意识。
(二)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积极学习了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文化市场政策法规,填补现有政策法规的空白点。特别是在新兴文化业态的管理方面,我们将加快立法进程,明确管理职责和标准,为新兴文化业态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此外,我们将定期对现有政策法规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与时俱进,适应市场发展的新需求。例如,针对网络文化市场,我们将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规范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内容的传播,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三)强化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我们将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无证经营、侵权盗版、低俗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对文化市场的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例如,我们将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文化市场综合监管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加大对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壮大。我们将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租金补贴等,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扩大生产规模。同时,搭建交流合作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论坛等活动,拓展市场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此外,我们将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为文化企业提供智力支持,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例如,我们计划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文化产业发展研究院,开展产学研合作,攻克关键技术难题,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提升社会参与度
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文化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我们将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加大对文化市场的宣传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同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我们将组织开展文化市场志愿者服务活动,吸引更多人参与到文化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文化市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我县文化市场准入与退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需不断完善和改进。我们将继续秉持务实创新的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推动我县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