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税务系统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本人严格对照专项整治标准,通过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聚焦政治标准、用人导向、程序规范等关键环节,认真查摆自身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不足,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找准整改方向。现将党性分析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了解掌握和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各项政策、规定、纪律等相关要求情况。
一是对新时代组织人事工作的新政策、新规定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存在以老经验、老办法对待新问题的现象,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最新制度要求掌握不够精准,影响了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对干部监督管理相关纪律的严肃性认识不足,有时存在“好人主义”倾向,在干部考核、廉政谈话等环节要求不够严格,未能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仍有欠缺,个别干部调整事项会前酝酿不够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导致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有待提升。四是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年轻干部的成长规律和培养路径研究不够,未能有效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影响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二)从严要求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杜绝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在选人用人上谋取私利情况。
一是自我警醒的深度不足。虽能带头公开个人事项并拒绝说情打招呼,但对隐性影响力警惕不够。例如亲属从业情况仅作常规报备,未主动排查其社交圈是否涉及税务关联企业;对自身职务形成的光环效应认识不深,曾有退休老领导为干部说情时,仅委婉拒绝而未严肃批评,反映出抵制软性围猎的定力有待加强。二是亲属监管存在盲区。对配偶子女的廉洁教育存在重表态轻实效倾向,仅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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