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办公室xx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创新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乡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xx市办发〔202x〕3号)文件精神,加快探索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乡镇财政体制,进一步激发乡镇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我市结合实际,在202x年6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将xx镇、xx乡作为xx市“一级财政”试点乡镇,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探索财权事权责任划分。市级财政足额保障试点乡镇“三保”及重点工程项目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将乡村土地管理、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公共服务场所零星修缮等支出责任,下划至乡镇自行承担,适当强化乡镇发展经济和社会责任。二是明确政策扶持。从制度层面着手,稳打稳扎推进改革。对试点乡镇发展特色产业及新增招商引资项目入驻经开区或乡镇辖区内的,当年实现的税收收入地方实得部分按市、乡3:7比例分成,202x-2025年,累计奖补试点乡镇资金xx万元(主要是xx镇烟叶税);对试点乡镇征收的罚没收入按80%安排成本性支出给予补助,202x-202x年累计补助试点乡镇资金xx万元(xx镇xx万元,xx乡x万元);对试点乡镇土地出让收入按扣除市级财政负担的征拆支出、报批规费、上解支出、计提基金后原则上全部奖补给乡镇;支持试点乡镇盘活乡、村闲置资产资源发展本地特色产业;优先将符合上级政策支持的试点试验项目倾斜到试点乡镇,2025年5月通过竞争性评审我市获得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项目实施区域就在xx、xx两个乡镇,两年将获得x亿元资金支持。三是加强资金扶持。根据耕地“进出平衡、占补平衡”项目安排土地整治工作经费,激励试点乡镇加强辖区内土地整治,202x-2025年,安排试点乡镇工作经费xx万元(xx镇xx万元,xx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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