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本年度省政府高度重视“两保一供养”对象的扩面和调标工作,将其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纳入了本年度的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在全市召开的民政工作会议上,市领导针对如何有效推进全市“两保一供养”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并传达了市民政局、财政局(20xx)46号、XX政发(20xx)23号、XX政报(20xx)19号文件以及杨市长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做好我市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等民生工作的具体要求。依据省市的相关指示,县委、县政府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讨论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省市精神得到有效贯彻。现将我县“两保一供养”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城市低保的基本情况。截至最新统计,我县城市低保对象共计3069户6009人,人均每月补助89元,年人均补助达到1068元。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人群中,最低月补助为80元,最高则为138元,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总额为641.76万元。这一数据反映了我县在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2、农村低保基本情况。我县农村低保对象现有7236户19986人,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农村低保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每月补助65元,第二等级55元,第三等级45元。总体来看,农村低保对象的人均月补助为50.5元,年人均补助606元,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211.15万元。这表明我们在农村地区也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3、五保供养工作基本情况。我县目前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463户1553人,每人每年可获得1600元的补助金,即每月平均补助133.3元,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金248.48万元。五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仅解决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难题,也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所做的工作
自接到XX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民政发(20xx)31号文件后,我县积极响应号召,严格按照市民政局、财政局(20xx)46号、XX政发(20xx)23号、XX政报(20xx)19号文件以及杨市长的指示要求,自20xx年1月起,全面启动了“两保一供养”对象的标准调整工作。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享受到应有的政策福利,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居民普及最新的低保和五保政策,特别是对于新出台的调标政策进行了重点解读,使每一位潜在受益者都能够清晰地了解自身权益,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同时,我们也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优化审核流程。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我们对原有的审核流程进行了优化,简化了不必要的环节,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审批程序,尽早享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此外,我们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以防止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发生,保证每一分钱都真正用在刀刃上。
三是扩大覆盖范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将更多处于边缘状态的家庭纳入到了低保和五保的保障体系之中,尤其是那些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家庭,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支持。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的关注力度,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和条件,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是强化动态管理。鉴于低保和五保对象的情况可能会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我们建立健全了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对所有在册人员进行回访调查,及时掌握其最新状况,对于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及时予以退出,而对于新增加的符合条件的对象则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五是提升服务效能。为了给广大低保和五保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我们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了线上服务平台,实现了从申请、审核到发放的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这样一来,既减少了群众跑腿的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也有助于提升政府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
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的实施,我县“两保一供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保障模式,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都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为建设幸福美好新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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